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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第四季度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发言稿
同志们:
根据市局党组研究的意见,今天召开全市安监系统第四季度安全监管工作会,主要是分析研究当前我们面临的形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确保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如期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刚才,部分县(区)局和市局有关科室对前三季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对第四季度工作作了打算,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结合此次会议精神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好抓第四季度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加强分析研究,充分认识和把握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
总体来看,前三季度工作是按计划要求、按目标任务稳步有序推进的,不管是面上的工作还是系统内部的工作,不管是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还是日常性安全监管,不管是重点性工作还是一般性工作的落实,应该说都是齐头并进的,特别是我们自身工作的落实具有一定成效。比如煤矿,顶着市场不景气、整合技改难度大、安全投入不足、基础薄弱等多方面压力,前三季度继续保持了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目前继续保持着“零死亡”的目标。比如,重要节气、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都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比如,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得到继续保持,今年以来市局党组没有接到举报,也没有发现有安监干部违法违规违纪的情况。
好的经验和做法必须坚持和巩固。同时,更要清醒看到我们当前面临的困难,可以用两句话概括: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二是基础薄弱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决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
一是事故总量大、占比高,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没有得到改变。从刚才扩大会议通报的情况可以看出,前三季度发生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经比去年全年多增加98起、26人,已经占全省事故总数的14.54%和12.83%,超过全省平均占比。我们已经有两项指标排在全省第一:一个是全省唯一的一起重大事故发生在我市;另一个是我市发生的较大事故最多,有4起。在全市各行业领域中,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高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超过全市事故总数的80%;今年发生的4起较大事故和一起重大事故均是道路交通事故;另外,建筑施工行业问题也非常突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排在第二;今年还发生了一起采矿事故,死亡1人,打破了非煤矿山“零死亡”的目标。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一方面,还客观存在监管的空白和交叉地带,有的部门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上抱着“三定方案”不放,想方设法推脱责任,说明行业部门安全监管的职责还没有完全理顺。另一方面,我们经常讲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我看最根本的原因之一,还是我们的监管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对企业施加的压力和影响远远达不到能够促使企业自觉自愿、合法合规进行安全生产的要求。
三是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到位。就检查的次数看,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实际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家数,同比减少206 家130 次,下降14.1%和 3.1 %。就行政执法来看,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13家,同比减少 24家,下降64.9%;暂扣证照0个,同比下降100%;实施经济处罚 102.36 万元,同比下降2.9%;吊销证照 0个,提请关闭 0 家。就排查隐患和实际督促整改隐患来看,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排查隐患同比减少 2540项,下降27.7%,实际督促整改同比减少 2425项,下降28.6%;重大隐患6项,同比下降62.5%。
年初,市局党组就将严格监管执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思路和任务,但通过前三季度的工作来看,我们的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问题依然存在,深不下去、看不出来、严不起来的现象依然突出。检查流于形式、走马观花、下不了手,对企业下达的整改指令多是一些鸡毛蒜皮、无关痛痒的问题,有的企业市县乡三级安监部门去检查过多次,但上级部门一来检查就发现了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有的问题其实是长期存在的,而我们的检查就从来没有发现这些问题。还有就是执法质量不高,存在主体不适格、法律适用错误、证据意识不强、取证不充分、违法事实认定或描述不清不准等等问题。究其原因还是我们监管执法的力度和强度不够,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存在不适合和不适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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