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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学期初培训心得体会
在新学期开始之时,幼儿园组织所有教职工进行了有关学习故事分享的培训班,邀请了省教育培训研究院吴海虹老师及张娜莲老师为我们授课,虽然时间不长,但是课程安排紧凑,课程内容实在,经过这次培训,有一些新的感悟和收获,对今后的工作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有助于我对《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的进一步认识和理解。
一、我们要改变教育故事的出发点。
在刚开始接触“学习故事”时常常存在以下困惑是:“学习故事”似乎和教育故事区别不大,不过就是换个名称而已。 表面上看,两者都记录了教师对幼儿的观察及自己的思考;都需要教师用相关理论对幼儿的行为进行分析、解读,并提出教育策略;皆以“案例”的方式呈现,有叙有议,常配照片。但这样理解“学习故事”,未免狭隘。其实,不同的名称已经体现了出发点的明显差异——“教育故事”更关注教师的“教”,“学习故事”更关注幼儿的“学”。从“学习故事”里,我们看到了教师“尊重幼儿”这一观念的落实,看到了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还看到家长与教师共同完成幼儿评价,这样一种“家园共育”的新模式。
二、学习故事的目的促进幼儿快乐发展。
让幼儿“快乐发展”是每位幼教工作者的追求。不过,在一些幼儿园里,孩子们却并不快乐:他们常需要参加自己不感兴趣的活动,玩教师编排好的“游戏”,甚至还担心由于没有达到老师的要求而受批评……由于“学习故事”记录的是幼儿自发的积极行为,是他们天性充分绽放的时刻。此时,幼儿所处的心理环境必然是安全温馨的,他们的情绪必然是轻松愉悦的。“学习故事”中成人“退居二线”的做法无疑会给幼儿提供广阔的自我发展空间,幼儿积极主动、敢于探究、乐于创造等学习品质会得到更多的锤炼,全面、可持续的身心发展会更易实现。
三、学习故事是教师落实《指南》的具体体现
“学习故事”为教师搭建了一个专业成长的可靠平台,不仅使他们的成长不断加速,而且使他们的工作充满乐趣。转变儿童观并落实行动。“学习故事”的重要特征是从幼儿的“积极行为”切入,这样教师就必然要用自己的眼睛发现幼儿的自然智慧与能力。此后,教师只为幼儿创造进一步学习的可能,接下来做什么仍由幼儿自主选择。这些做法不仅可以使教师的儿童观发生根本的转变,而且很容易将这种转变落实到他们的行动中。促进对儿童发展理论及《纲要》、《指南》的学习和理解。由于“学习故事”需要教师认真观察、记录幼儿的表现,加以分析和解读,还要想出下一步的支持策略。因此,不仅可以提高教师的观察、分析、决策能力,还能促进教师有针对性地学习儿童发展理论并联系实际进行思考。我们开展“学习故事”活动可以促进教师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理解《纲要》和《指南》。就幼儿的“学”而言,老师们自然会将关注点从教师主导的“学”转向幼儿自发的“学”;从特定活动中的“学”转向日常生活和游戏中的、寻常时刻的、富有个性的“学”。这正是《纲要》与《指南》精神所倡导的。
幼儿是一个独立的、有思想的人,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但传统儿童观忽视这一点,在此影响下的师幼互动往往会出现以下情况:当幼儿明明想往“东”时,教师偏要拉着他往“西”,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还不一定成功,于是对幼儿心存“失望”甚至“不满”,与幼儿乃至家长的关系日趋紧张,集体活动也“漏洞百出”。在幼儿感到百般无奈的同时,教师也一次次品尝着“失败”的苦果、身心俱疲……“学习故事”活动的开展改变了此类师幼互动的尴尬。“顺应幼儿天性”的指导思想使师幼关系一下子融洽起来,教师在工作中也会感受到未曾有过的轻松和愉悦。可以说,“学习故事”在解放儿童的同时也解放了教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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