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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4 09: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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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从维护党章权威的高度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坚持惩治腐败这一手紧抓不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特别是要突出查处那些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处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决不能让他们边腐边升,造成更大的祸害。大量的违法违纪案例证明,一些党员干部能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无不始于违纪。党员干部在纪律方面有了“裂缝”,行为就会出现“管涌”,最终导致“溃坝”。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发现各类有违纪倾向性的苗头性问题,一定要早提醒、早教育、早预防,不要让小问题酿成大错误,更不能护短或者为其隐瞒。否则,只会害了同志,最终也会害了单位,害了你自己。现在“双岗双责”、“一案双查”和问责追究制度都有明确规定,我这里不细说了。水利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善于运用执纪的“四种形态”,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让那些廉政洁自律意识不强的同志红红脸、出出汗,使更多干部受教育受警醒。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问题”,避免一些党员干部掉队、落马。
三、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什么是主体责任呢?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习总书记精辟阐述,为我们履行主体责任指明了目标、任务和方向。
从各地的检查情况看,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有个别水利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个别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情况。有的党组织满足于“规定动作”,开个会、发个文就算完事;有的班子成员对下属单位疏于管理教育,下面出了问题还蒙在鼓里。水利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
一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抓紧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实化,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与分管负责同志的职责;把管党治党与水利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
二要建立“四专三书一报告”制度。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项机制、专门平台,建立完善分工告知书、廉政承诺书、问题整改督办书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做到落实主体责任有痕迹留下、可检查印证,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
三要层层传导压力。要把廉政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述职述廉等措施用足用好,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个水利基层单位和岗位。
四要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认真执行好《xx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抓薄弱环节,重点研究落实一些单位借调人员和抽调人员(或派驻外地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措施,确保管理不留空挡、责任不缺位。
五要建立巡查机制。局党委将适时出台相关巡查和督查制度,加强对基层水利单位领导决策、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资金使用、许可办证、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廉政风险隐患和主体责任缺失等问题。
四、严肃党内生活,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近年来,中央陆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重要法规,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进一步突显。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要不断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一要紧盯“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就是党员干部队伍的“关键少数”,应当成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要扩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范围。把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家风情况纳入监督范围,把8小时外的表现纳入视线,发现有迹象、有苗头的及早提醒、敲打一下。领导干部要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培育良好家风,建设幸福和谐家庭,涵养品德修身正已,决不能纵容家人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多听取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的意见,多注意群众对其问题的反映,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和日常考核机制,严格执行谈话谈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离任审计等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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