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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堂教学的基本策略学习日志
2015年11月15日上午海南省音乐教研员、工作室顾问欧阳涛老师陈涛工作室成员专题讲座《音乐课堂教学的基本策略》,本策略包括:音乐课堂教学的基本方向;教学设计的规范化;教学应用;评价的策略和作用;学段的针对性;课堂教学效果获得的其他条件六个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都有较明确、具体的操作方法,为广大在座教师学员在实施课程课堂教学过程中提供参考。
欧阳涛以课堂教学的种种案例用功能取向,价值取向来体现四个定位(课堂定位、内容定位、教师定位、学生定位),表明了音乐课堂要有音乐性,以音乐本身打醒课题,用音乐感人,不能理性回归,用非音乐材料教学不可用的思想理念。在音乐课堂教学过程中,与其他学科有着显著的区别,那就是淡化教育活动中那种赤裸裸的知识传递过程,代之以师生双方主动投入、互相吸引的情感交流活动,并视这种活动本身为教育目的之一。音乐美,即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正确的途径应该把音乐教学作为一个审美感知和审美发的过程。音乐艺术的这一特质,使音乐教育发展学生的创造力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优势,这无疑为学生发散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心理基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关注对学生创造力培养的同时,更要关注音乐教育方式的创新。生创新精神的培养,首先需要一种创造性的音乐学习。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尽可能地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全身心全方位地参与音乐实践活动,因此,乐教学过程应该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没有学生主体的参与,就难有正的音乐教学。而没有学生的亲身参与和体验,哪怕是音乐知识、音乐技能技巧,学生也是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的,更不说对音乐作品的欣赏与再创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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