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板凳
![](static/image/common/ico_lz.png)
楼主 |
发表于 2015-10-29 00:47:22
|
只看该作者
法律在我心中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电视节目——《天网》,有许多感慨,也有许多憎恨。
从古到今,法律作为人们立身于社会,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自从夏王朝提出律法,到商鞅大兴变法,至今三百多部法律相继出台。法律一直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它,我们的生活平平安安;因为它,我们的生活秩序更加稳定。
看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书中有一个能够飞檐走壁的人——鼓上蚤时迁。时迁凭着一身绝技,行侠仗义,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人们都喜欢这个人物。然而现实生活当中却有一伙这样的人,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便出来活动,攀窗入室大肆行窃,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破坏了社会稳定。
据报道:2005年8月20日早上,住在茂名苏欣快客站后边的二楼张女士,起床后,惊奇地发现头天晚上放在茶几上的手机不见了,一查看,放在沙发上的皮包也不对劲,包里的零碎物品掉落在地上。打开包一看,300多元钱现金也不见了。再一检查,卫生间的纱窗被刮开,显然是小偷夜间来过了!一想到在她入睡时,小偷进了她的家,她却浑然不觉,不由地惊出一身冷汗。不多一会,得知楼上邻居家也被窃贼“光临”,损失3件衣服。同样在同年的8月21日早上5点多,家在海州石桥附近朐阳综合楼的三楼,一向早起的葛先生,发现放在床头的皮包到了客厅沙发上,包里的1200元钱和一部手机不见了,发现厨房的后纱窗被割开。到警察来时,葛先生知道对面的邻居家也被偷……类似上面的事例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发生。在这里我想对那些已犯罪的人或有犯罪念头的人说:只有将法律真正看作“法”的人,才不会犯法。如果将法律抛在脑后,冒着法律的制裁去犯罪,终究自食其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时的侥幸逃脱,并不代表你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现实中的一些违法犯罪的事例已经敲响了警钟!
法律在我心中,但愿法律也在你心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