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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随笔 影片《南平红荔》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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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5-10-1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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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随笔 影片《南平红荔》观后感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性的难题,每个国家都很重视,中国也不例外。在中国,有这样一位法官,她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法庭的庭长,她尽心尽力的帮助失足少年,那些感人事迹遍布大江南北,她就是詹红荔。她从事法院工作27年,在少年审判庭工作10多年间,所审结的500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成功感化帮教了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挽救了7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为了传颂和赞扬詹红荔精神,根据她的先进事迹改编了电影《南平红荔》。
观看《南平红荔》之后,我便深深的喜欢上了这部影片。影片带给我的感动不是一点点。通过对何刚、李成龙、方超3位典型失足少年的描写,突出詹红荔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情感态度,她说过:“少年审判庭有它的特殊性,审判和惩罚并不是目的,面对这个特殊的群体,法官要多一点爱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恒心,多一点责任心,多一点包容心”。她是用“心”在对待这些失足少年,她是所有失足少年的“新妈妈”。她积极帮助失足少年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她把那些曾经犯过错的孩子聚集在一起,在舞台上表演节目,让那些无法抬头的孩子们重新找回自信,发自内心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当看到一个个失足少年笑中含泪的时候,我的心也跟着被感动了。
在工作实践中詹红荔与同事们总结出一套颇具特色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审判前“三个不开庭”;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成长经历没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进行一次心理疏导的,不开庭。庭审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庭审后“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影片中也体现了“三三九不工作法”,在审判何刚的法庭上,因何刚父母没有到庭而延期,为了何刚的案子,詹红荔前后18次穿梭在那个宁静的小山村;李成龙出狱后,不被社会和学校接受,天天泡网吧,最终又走上了犯罪道路,詹红荔便多次到学校找校长沟通,帮李成龙办休学,后来又帮他办转学,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发自内心的希望李成龙重新做人。
影片中给我印象最深,最震撼我的是方超。方超出狱后,经过詹红荔的劝说,他决心不再犯错,重新做人。当他在饭店打工被冤枉拿了顾客的手机时,任凭他怎么解释,没人相信,因为他曾经因偷窃入狱,在别人眼里,手机就是他拿的。一气之下,方超决定去福建,他觉得只有离开这个地方,才不会一直戴着偷窃的帽子,他信心满满的跟“詹妈妈”说他一定会干出一份事业的,“詹妈妈”十分支持他,让他好好的,方超当然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只说了一句:詹妈妈,你放心,再也不会了。当詹红荔再次接到方超的电话时,方超已经站在了16层楼的楼顶,脸上再没有了往日的笑容与信心,取而代之的是绝望和凄凉。他说:“我只是想听听詹妈妈的声音,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很久都没有妈妈的关心了,直到遇见了您,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母爱。詹妈妈,我只是好奇偷了一台电脑,只是我没想到这台电脑这么贵,贵到我用一生都还不清……”。方超说出这句话后詹红荔震惊了。詹红荔的车在高速路上疾驰,但最终慢慢停下了,她想和时间赛跑,想抓紧最后的时间挽留住那个鲜活的生命,但是她的爱心只是根纤细的线,终究拉不过社会这把锋利的大锯。那样鲜红的生命,那样花季的少年,最终没能打败社会的势力与无情。从十六楼上跳下去的方超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社会告诉我们有错就改还是好孩子,他改了,再也不会了,而社会却又不认账了?
方超之死坚定了詹红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轻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决心。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和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看过《南平红荔》的都知道,影片中出现的“糖桥”首尾呼应。辞海中对桥有这样的解释——跨越障碍的通道。少年法庭就相当于一座桥,有千千万万失足少年走上这座桥,法官就是引路人,紧紧握住他们的手不放松,不让他们掉进万丈深渊。詹红荔只是众多法官中的一个,相信有很多像詹红荔一样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法官,希望你们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放弃、不抛弃,为迷路的少年指引方向,相信,不久的将来,因为有你们,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会逐渐下降,我期待看到中国未成年人都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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