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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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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5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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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的教师作用的观念
教师是课堂实施过程的决策者,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与参与者。要引导同学经历“做数学”的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平等地交流和给以恰到好处的点拨,要提供情境,营造激励探索与理解的气氛。在关注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更应注重同学“亲历性”,落实教学“主体性”,关注同学“学数学”“做数学”的过程。
例如,一位教师把“加法交换律,乘法交换律”融为一体进行教学,是这样设计的:
1、提供实际情景。质疑:在数学学习中,观察是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请同学们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一种现象,比一比什么变了,什么没变?这种现象在我们数学知识中有没有?能举一个或几个例子来说明吗?教师引导同学用“变与不变”的眼光观察身边的教学环境,进而采撷实际生活中的有趣现象,让同学初步感知问题,从而引起认知抵触,激发探究欲望。
2、探究发现。板书每一位同学独立地举出数学知识中交换位置、结果不变的例子。
师质疑:①这些算式你能依照一定的规范进行分类吗?为什么这样分类?②观察这些算式有什么相同地方?什么变了?什么没变?你能用一句话把你发现的规律概括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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