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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金道超建议:改善特岗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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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0-3-15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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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金道超建议:改善特岗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本报讯(记者 翟帆)“各县及乡镇政府和学校财力拮据,在改善特岗教师工作条件,特别是解决特岗教师住房方面存在很大困难。”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贵州大学副校长金道超,将民盟贵州省委关于特岗教师的调研情况,以提案的形式送交两会。
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亟待解决的是住房难,“住房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特岗教师队伍的稳定。”金道超对此感到忧虑。据金道超了解,贵州省各县级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已经想方设法解决特岗教师的住宿问题,但目前的情况是,特岗教师或者住在“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临时住所,或者三五人合租一间十几平方米的民房,或者栖身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老宅。
金道超告诉记者:“紫云县火花中学36名教师中,有26名是特岗教师,其住处是墙壁裂缝足以伸进手去的危房,还有一些教师租房住在离学校较远的地方,每天骑摩托车上下班,乡路崎岖不平,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金道超还了解到,“特岗计划”资助期限为3年,特岗教师岗位的有关支出结转后被转嫁于其他发展资金。据他了解,在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县,到2009年,该县已累计招聘特岗教师4438人,其中有2498人是由中央、省按照年人均补助20540元的标准拨付全年补助经费5131万元,而实际上,特岗教师工资标准是按当地教师工资标准执行的,年人均为28776元,全年工资总计7189万元,仅工资部分,县级承担的经费就达2059万元,此外还需承担住房公积金360万元,住房增量补贴470万元和医疗保险405万元。其余1940人的相关经费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县级财政为这两类特岗教师共开支9854万元,而该县年财政收入为5.02亿元,地方财力面临巨大压力。“待特岗教师完全接转后,甚至可能出现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金道超说。
为此,他建议,中央应给予财力支持,将国家财政和省级财政分担的“特岗计划”资助期限从3年延长为5到8年,在制定转移支付政策时,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他还建议,推进西部特岗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由国家出资,西部各省建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专门机构,共同推进教师周转房建设工作,建立周转房使用机制,提高周转效益。他同时建议,选择教师住房困难情况严重的学校,建立廉租房试点,为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探索新办法。
《中国教育报》2010年3月14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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