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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在音乐教学中的反思
临高中学图音组 陈莹
音乐和舞蹈是擅长抒情的艺术,舞蹈在创作表演过程中总是离不开音乐的。舞蹈通过动作来表现音乐的形象、情绪、旋律等,它具有可视性,能更直观地被人感知,能更形象地解释音乐,使人更容易感受、体验、理解音乐,从而达到欣赏、感知音乐的目的。动是学生表达自己对音乐感受和理解的最直接、最喜爱的方式。在欣赏乐曲后,给学生创造动的机会,让他们用自己喜欢的动作来表达自己对乐曲的理解,充分利用他们好动的特点,动静结合,通过动来激发他们欣赏音乐的兴趣,引导他们加深对音乐形象的联想和对乐曲的理解,在参与中得到愉悦和美感。例如在教唱《行进之歌》时,请学生随着音乐的有节奏地模仿各种各样的场景做动作,如天安门的升旗、婚礼进行曲等,来表现出行进中动作的音乐化和舞蹈化。同时,还可以结合故事欣赏音乐,结合音乐来进行情节性的故事表演、舞蹈体现,使鲜明的音乐形象、有趣的故事情节、个性化的音乐主题,使学生能够自觉主动地走进音乐,喜爱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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