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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北海小学教育集团“好家长”评选方案》《绍兴市北海小学教育集团“优秀班级家长委员会”申报评选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好家长”和“优秀班级家长委员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数量
(一)“好家长”:班级家长数的10%左右。
(二)“优秀班级家长委员会”:自主申报,审核遴选。
二、评选条件
(一) “好家长”
1.言传身教。有积极健康、科学文明、热爱学习的生活态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尊老爱幼、敬业进取。是社会好公民,孩子好表率。
2.科学教子。有正确的育儿理念,努力营造和谐、健康、奋进的家庭教育环境和温馨和睦的家庭学习氛围。教育孩子方法科学,尊重孩子的人格,善于欣赏孩子,注重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和优秀的品德。孩子在成人与成才的发展道路上进步明显。
3.热心教育。赞同学校办学理念,维护学校形象。关心学校和班级,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尽心尽力,主动协助学校及班级开展学生活动,积极参加家长会、亲子活动等。
(二) “优秀班级家长委员会”
1.牢记家长委员会职责,认真参加家长委员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2.积极响应并认真参与学校及班级管理。对学校及班级工作经常性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学校和班级改进工作,对学校和班级各方面工作给予充分支持和大力配合。
3.主动参与学校教育工作。了解本班家长的专业优势及资源优势,动员并组织家长积极参与家长志愿者工作,通过家长专家讲座、雏鹰假日小队、班级博客等载体,为学生发展提供多样性支持和帮助。
4.协助学校和班主任开展好家长开放日、家长会等,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不断提升全体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
5.充分发挥家校联系的桥梁作用。做好学校班级与家长之间信息沟通工作,积极参与本班家长的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促进理解,团结全体家长,营建和谐班级。
6.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帮助和支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为学校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各种条件和机会。
7.树立“校荣我荣”理念,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学校、宣传班级、宣传老师,让社会进一步了解教育、支持教育,形成合力。
8.班级家长委员会各项工作在扎实的基础上,有特色,有创新。
三、评选方法
(一) “好家长”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家长委员会负责,对照条件推荐产生“好家长”候选人。名额一般控制在10%左右。
2.被推荐家长填写推荐表(见附页),上交各校区德育处(胜利、新河弄汪英老师,龙洲沈宏炎)。推荐表上交截止日期5月30日。
3.学校行政会同校家长委员会共同评审各班推荐人选,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4.公布“好家长”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宣传其事迹。
(二) “优秀班级家长委员会”
1.各班级家长委员会对照条件自主申报。
2.申报者须填写相关申报表(见附页),并于5月30日前交各校区德育室(胜利、新河弄汪英老师,龙洲沈宏炎)。
3.校家长委员会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进行审核,并最终遴选确定表彰名单。
4.以适当形式,推介优秀班级家长委员会的经验和成果。
绍兴市北海小学教育集团 绍兴市北海小学教育集团家长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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