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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标准》要求“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音乐课程评价必须遵循四个原则,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标准性原则。并且对音乐课程评价的内容、评价的方式方法都进行了明确的阐述。那么,具体落实到音乐课堂教学上,我们应该如何来评价呢?笔者根据新课程的评价理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
一、“情感”评价
现代教学评价要与教学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它以教学目标实现程度为依据来评价教学质量和效果。音乐课程目标具体涵盖了三个维度,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式、知识与技能。作为一线音乐教师必须明确,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最核心的目标。它包括“丰富情感的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情操,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音乐课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具有“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殊性质,教育效应主要体现在熏陶、体验、感染等情感层面上,所以,教学评价不能只关注学生掌握了多少音乐知识和技能,更要关注学生对音乐的情感体验。例如《七子之歌》的教学,教师先引导学生分析曲式结构AB二段。A段旋律平稳,在中音区,力度中弱,学生用平稳,柔和的声音表现对母亲的依恋之情。B段旋律走向高音区,力度较强,用呼唤性的音调表达企盼回到祖国怀抱的强烈感情。如《桑塔·露琪亚》的教学中,曲式结构同上,A段用母音“lu”来哼唱旋律,B段用“la”来哼唱旋律,目的让学生放松声带,控制气吸、打开口腔、训练声音的统一,更好地表达情感。也可用多种教学手法,A段由一人领唱,指导学生用柔美的声音表现小船在海面上轻轻荡漾的迷人景象。B段全班齐唱,以饱满的声音表达船夫们热情奔放的性情。可按节奏有表情地朗读歌词,将歌词的意境融入于教学中。也可进行“识谱”教学,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音乐的表现力。也可用多媒体的教学,学生直观感知音乐的内涵,达到声情并茂,神形兼备,情感交融的教学境界。又如蒙古舞蹈《天堂》用肢体语言表达,粗犷、豪放、舒展大方的特点,以赞美草原的辽阔、美丽、抒发对祖国家乡生活的热爱。一曲《扬鞭催马运粮忙》以热烈欢快、清脆、悠扬的笛声,表达人欢马叫、你追我赶运粮忙的热闹场面,和为国家多运粮、交好粮的思想感情。让学生根据自身的感受去表现音乐情感,用自己的歌声、乐声、肢体语言来表达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的思想感情,这也是音乐教学要达到以情感人、以情育人的最终目的。所以,教学评价要始终把握“情感”这一核心,情感应成为音乐教学的灵魂。
二、过程评价
音乐课程目标是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实现的。这里指的“实践活动”是一个过程,从学生个体而言是一个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农村初级中学的学生,在小学阶段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如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等总体上与城镇学生有一定的差距,刚进初中,有的学生连七个唱名,音名也不认识,作为音乐教师,面对这样的教学对象,如何进行评价。是激励、唤醒、鼓舞还是埋怨?我选择前者。在音乐课中,我观察多数学生注意的是愉悦性。没有兴趣,谈何喜好!我在苦苦反思,我的个性开朗活泼,有时也挺幽默,学生经常被逗得开怀大笑,但为何他们却没有一种对音乐课完全自我投入呢?更让人不解的是总卸不下戒备的面具。如《青春舞曲》的教学过程中,我就大胆地、自信地、有表情地表演了一段新疆舞蹈,学生为之尽情地鼓掌、喝彩、着实让我感动。况且他们对新疆“移颈”的舞蹈动作充满好奇,我抓住学生的好奇心,立即进行下一环节的教学:评点《青春舞曲》,使学生了解到维吾尔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青春舞曲》充分体现了这一民族特点,节奏欢快,载歌载舞,从而加强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再让学生不限形式地创编《青春舞曲》, 这一下教室里“乱”了起来,学生们有唱有跳,有的在教室里寻找一切能发出声响的东西:报纸、玻璃瓶、圆珠笔、易拉罐、凳子、桌子为《青春舞曲》伴奏。全班同学快乐地体验着,沉浸在新疆少数民族的民俗风情之中。
1.重视音乐欣赏过程中的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是主客体的转换,使学生真正成为欣赏过程中的主体,在以往的欣赏课中,往往是教师的评价代替了学生的评价,主要原因是教师忽视了学生对欣赏音乐舞蹈的潜能。由于现代传媒的多样化,学生对音乐舞蹈的欣赏有一定的认知。欣赏蒙古的《牧歌》,新疆的《青春舞曲》,藏族的《走进西藏》,东北的《秧歌》,芭蕾舞《白毛女》选段,《红色娘子军》选段,国际标准舞《华尔兹》,拉丁舞《牛仔舞》,《桑巴舞》,时尚的《街舞、劲舞》,学生均能作出比较正确的评价:蒙古舞,刚柔相济,热情奔放,具有蒙古人的性格;新疆舞“移颈”动作的民族性,节奏欢快,常用打击乐器手鼓,载歌载舞,抒发新疆人民爱生活、爱家乡的真挚情感;藏族舞,长袖轻扬,祥和优美;东北秧歌具有“浪”“俏”等特点,用手绢花的变化烘托舞台气氛,突出欢快、喜庆的音乐主题;华尔兹舞曲轻快、明朗而动人,得到美的享受;芭蕾舞是一种优雅、舒缓的舞蹈,脚尖、肢体、身躯等都会“说话”,是一幅精美的艺术品;拉丁舞,表现出活泼、自由、热情奔放和充满浪漫的情调,使人赏心悦目。学生参与音乐欣赏的评价,激发了他们课余对音乐舞蹈欣赏的关注,这样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拓宽了学生学习音乐的视野,使音乐融入生活之中,培养学生对音乐的爱好,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审美能力。让学生参与音乐欣赏的评价,收益匪浅。
2.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重视激励性评价
音乐课的学习不能只限于结果,班级四五十个学生个性差异很大,如果只限于终结性评价,往往把学生定格在僵化的毫无激励作用的档次上,更不能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谈不上陶冶积极向上的高尚情操。如《乐海泛舟》的学习。要看学生能否以自然、甜美的声音唱出《摇篮曲》的意境,能否真正感受到《鳟鱼五重奏》中不同演奏手法所引起的情绪变化,并能用自己的方式、方法表现能否感受到了《惊愕交响曲》中最具有特色的变奏手段。能否主动了解舒伯特等艺术家的艺术成就。这里的“能否”两字很重要,只要“能”就达到目的,“深度”另当别论。这个“能”就是一个过程,看学生在这节课的开始到结束,从“不能”到“能”是参与过程体验情感的过程、成功的过程,加以肯定。设立教室“点歌台”。课前十分钟由第一位进入音乐教室的学生或有进步的学生按照整理的曲目点歌播放,作为一种激励。每学期让学生录制1~3首歌曲,记录自己的成长过程,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体验成功,享受快乐,建立自信。
过程评价还可制作“闪光卡片”,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当作音乐档案。为师生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得到更多的启示,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从而使教学水平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
三、多元评价
1.考试评价
众所周知,考试是对教学效果评价最常见的方法,指令性课程范式将音乐教师和学生双方都束缚在狭窄的课程流水线上,统一目标、统一内容、统一进度、统一作业、统一练习。因此考试也是统一的预定性的。这种传统的考试方式往往总是一首歌加一张试卷,考试由老师一人说了算。这样的评价往往只有极少数学生优秀,而多数学生都只是平庸者或失败者,事实上,学生因先天条件,兴趣爱好等个性差异,在音乐表现上不能样样都突出。有的擅长演奏,却不喜欢唱歌,有些喜爱唱歌,却不会舞蹈。一个人声带不好,学声乐就有问题,这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使考试的评价更趋公平化、合理化、多元化、个性化。
2.日常形成性评价
日常形成性评价应贯穿于教学过程始终。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的情操是长时间的、逐步的、潜移默化的过程,但平时对学生的考查是十分必要的。平时尽可能通过观察、提问、阶段抽测,实施日常形成性评价。
3.特长评价
特长评价。在期初就确定一些项目:唱歌、演奏、舞蹈、作曲、表述等让学生自主选择,并告诉学生到期末以组织音乐会或演唱会的形式进行测试,这种多元的评价,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才艺的展示,也促进学生平时的努力,争取自己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使不同爱好的学生在不同的层面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和发展,学生也乐于接受。
4.自主评价
自主评价。自主评价注重学生的参与意识,自主评价包括学生自评互评,以“快乐参与”为主线,以“班级音乐会”为载体,学生的吹、拉、弹、唱等形式不限,一改往日紧张严肃的考试局面,给学生充分展示才艺的平台,有效地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在平常的教学中,我还把写心得体会融入音乐教学,每学期让学生交一篇学音乐的体会文章。学生上交的文章内容比较广泛,有的谈对音乐艺术的认识,有的谈音乐学习的进步与不足,有的谈自己为何喜欢上音乐课,有的谈音乐对校园生活的作用,有的谈自己喜欢的音乐等。让他们得到更宽松的表现自我的空间,行使自评、互评的权利,这样才能构成真实、民主的课堂,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
5.社会评价
社会评价直接成为对学生的音乐等第的考核,我将近6年的市级一、二、三等获奖节目汇总:舞蹈6个,声乐3个,器乐5个,共有88位学生素质报告单的音乐等第直接进入“优”。每年学生参加市中学生文艺汇演的得奖学生及时由学校张贴红榜鼓励,并将获奖节目整合、扩充组建校宣传队,到敬老院、乡村汇报演出,得到群众的高度评价。倡导“合作表演──分项评价”,增强了学生的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社会的认可、群众的好评,对学生鼓舞很大。
6.教师评价
教师评价要以描述性、鼓励性语言为主,尊重学生纵向的发展,音乐等第要适度放宽,避免教师片面的主观评价。实际上,我每学期都为学生写一段音乐评语,这样做比音乐等第一个字的“优”“良”要更具体、更亲切、更人性化。
通过几学期来的音乐的教学评价实践,我对二年级二个班进行审美态度调查,学生喜爱音乐的人数成倍增长:
项目
| 班级
| 人数
| 原喜欢人数
| 现喜欢人数
| 欣赏
| 二(1)班
| 42人
| 4人
| 25人
| 二(2)班
| 40人
| 3人
| 21人
| 唱歌
| 二(1)班
| 42人
| 10人
| 30人
| 二(2)班
| 40人
| 8人
| 31人
| 舞蹈
| 二(1)班
| 42人
| 2人
| 28人
| 二(2)班
| 40人
| 3人
| 26人
| 器乐
| 二(1)班
| 42人
| 12人
| 26人
| 二(2)班
| 40人
| 10人
| 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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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音乐教学评价要体现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评价要尊重学生个体的趋向价值,关注学生的自身条件,兴趣爱好,关注学生的进步和发展,评价的多样性有利于学生体验成功、建立自信,增加了他们爱好音乐的情趣,培养了学生音乐的审美能力。打破狭隘的封闭的评价形式,拓宽了学习音乐的渠道,既激活了课堂教学又落实“双基”,既以学生需要为本,也为学生发展为本,从而有效促进了音乐教学的效果。
参考文献:
《音乐新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中国音乐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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