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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师生不受侵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不规,我有以下一些建议:
一、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预防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事故报告采取书面报告形式,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不准瞒报、谎报、漏报。
4、加强学校值日值班管理。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日值宿、寒暑假学生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开展校内安全检查。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又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综治办和基建办。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墙体悬浮物、天棚、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7、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能自觉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设施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必须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负责保管,同时加锁开、关,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灭火器材。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
8、加强学校用电管理和维护。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按要求定时检查、检测,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卫生、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学校保卫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外,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人员对学生进行骚扰以及遇到其它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四)集会、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严格集会、做操的纪律,做到秩序井然。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学生。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每个楼层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3、各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要提前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实弹射击时,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校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师生的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大型校外活动需报请市教育局审批。
2、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水库游泳等活动。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
4、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踏查。
5、活动使用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7、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险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应认真查验来人的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品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品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卫室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学生出入校园必须有校方批准条。
(七)保安员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保安员要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昼、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落实整改措施,排查隐患。
4、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5、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拨打“110”,确保校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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