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学校:
为做好2009年度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与管理工作,保证6月30日前将补助金打卡发放到学生手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9年度春季贫困寄宿生补助对象的遴选确认程序和补助标准仍按《颍上县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计字[2008]26号)的规定执行。
2、各校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审查审核、校内公示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已确定指标数额上报。上报前,中心学校要配合财政所逐一将上报的农户编码进行核实,无监护人农户编码的,原则上不予认可。
3、上报材料:《颍上县2009年春季寄宿生补助花名册》(乡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纸质1份,电子文档1份);《颍上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审核后退回学校存档)。
4、上报时间:6月10前。
5、做好后续的信息反馈和档案整理工作。
6、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是安徽省28项民生工程之一,各校要认真操作、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教育局、财政局将根据上报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对于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问题,除追回相关资金外,还将减少下学期指标数,情节严重者,追究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0558-4435152(教育局)、4453031(财政局)
电子邮箱:zjsokokok@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