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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华东理工大学排名学费多少招生电话 重点专业设置历年录取分数就业情况介绍 [打印本页]

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3-6-30 07:56
标题: 华东理工大学排名学费多少招生电话 重点专业设置历年录取分数就业情况介绍
名校华东理工大学--学校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00多年前的南洋公学和震旦学院,是1952年由交通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州)、江南大学(无锡)等校化工系合并组建而成的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起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5年中国石化参与共建,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1997年上海市参与共建共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国家首批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改革与建设,现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现有徐汇校区、奉贤校区和金山科技园区三部分,占地面积2653亩,各类建筑总面积86.7余万平方米,建有一批标准体育设施;图书馆总藏书量284万余册,收订中外文期刊28,000余种,具有CA、EI等84种大型中外文文献数据库和网络镜像数据库;建有教育部科技项目及成果查新中心工作站、上海市科委科技查新站、上海高校外国教材中心、上海市研究生电子文献检索中心等机构,校分析测试中心、珠宝检测中心为国家计量认证单位。
     
    学校设有化工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理学院、商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等15个专业学院,以及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中德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科学研究院)、工程教育学系等非专业院系。
     
    学校学位授权点覆盖理、工、农、医、法、管、哲、经、文、史、教育、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38个一级学科。有 64个本科专业;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拥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法律(JM)、社会工作(MSW)、国际商务(MIB)、药学(M Pharm)、中药学(MCMM)、会计(MPAcc)、艺术(MFA)和工程(含18个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7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上海市重点学科、上海市一流学科(1个A类、6个B类)。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近2.47万人,其中在校全日制研究生8450人(其中博士生1416人),全日制本科生16355人。教职员工3550人,其中两院院士4名,双聘院士4名,国家教学名师2名,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6名,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成员2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2名,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名,上海市教育功臣1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名,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1名,一大批中青年学者崭露头角。
     
    学校以“培育英才,服务社会;注重过程,勤奋求实;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为办学指导思想,以面向企业为主,不断深化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质量居全国及上海市高校前列。现有国家精品课程20门,国家双语示范课程3门,上海市精品课程65门;2000年以来,主持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16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7项,完成"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52部,10部教材获国家级奖励;现有国家特色专业12个,建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程教育中心中国分中心、国家级工科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材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实验区,以及3个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上海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基地。
     
    多年来,学校以培养“厚基础、强实践、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社会英才”为目标,重视对学生全方位的培养。国际国内数模竞赛多次名列上海市乃至全国参赛学校之首,1997年、2005年两获美国大学生数模竞赛特等奖,成为国际上少数两获殊荣的高校之一;1993年、1999年和2007年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三捧“优胜杯”;在历年全国和上海市级各类英语比赛中屡获大奖,在 2007年“国际英语辩论大赛中国赛区”比赛中获冠军队、季军队和最佳辩手;女子乒乓球队多次在世界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上夺冠。同时,在物理、数学、计算机编程、电子设计、机器人制作、科技发明、英语演讲等方面的竞赛中也成绩斐然,均名列国内和上海市高校前列。
     
    学校有8个国家级研究基地、21个省部级研究基地、2个国际合作科研基地、55个校级研究所(中心),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全国6所首批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之一。每年承担各类研究课题1000多项,科研经费逐年增加,2011年超过5亿元。历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及国家科技进步奖56项,省部委科技进步奖550多项,国内外专利1400余项。取得一大批重大创新成果,一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大规模产业化推广应用产生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学校在技术转移与产学研合作方面特色鲜明,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入选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加盟“新一代煤(能源)化工”等六个国家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特别是向美国最大的炼油企业Valero公司进行的“石油焦气化技术”实施许可,标志着中国大型化工成套技术首次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实施技术转移,也是中国高校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海外技术许可费用项目。
     
    学校重视并不断拓展对外合作交流空间,已与美、德、日、法、英、加、韩、澳等国的150多个高校、企业集团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广泛的学术交流关系,特别是与一批海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立了姊妹学校关系或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实施教师互访、学生交换以及联合培养的合作机制。
     
    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学校始终坚持花大力气,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学校率先进行“两课”改革,改革成果分别获得上海市和全国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在上海市组织的学习邓小平理论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连续五年获得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获得“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拓奖、“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奖,是“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区域示范中心”。在营造育人环境、创新育人机制,发挥整体育人优势的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节上海市活动优秀组织奖”、“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上海市群体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艺术教育先进集体”、“上海市拥军优属模范单位”、“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全国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1996年以来连续八次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半个多世纪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17万余名毕业生(含网络、继续教育毕业生),校友中15人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许多人成为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一大批优秀人才成为高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的领军人才和高级技术专家。同时还涌现出许多诸如获得“2006影响世界华人大奖”等各种荣誉的海外杰出校友。1988年,在学校庆祝石油加工系成立三十周年时,江泽民同志欣然题词:人才辈出。
     
    今天,华东理工大学正昂首阔步,在未来十年或者更长一段时间,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特色鲜明、多学科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总体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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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3-6-30 07:57
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校址
    1、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建校于1952年。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起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3年被批准为国家首批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22所高校之一,2008年获准建设“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09年获准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经过六十多年的改革与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形成了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2、学校地处上海市,现有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和金山科技园区(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300号)。本科教学在奉贤校区和徐汇校区完成。
    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3、学校招生计划为3850名,全部为本科层次。学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情况、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认真研究和综合分析并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分省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国防生除外)。
    4、学校采取按学分预收结算的方法收取学费,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5500元/学年。艺术设计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为10000元/学年。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为15000元/学年(学生在赴德期间需另缴给德方学校项目管理费5500欧元/人),与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合作举办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15000元/学年(学生在赴德期间需另缴给德方学校项目管理费8000欧元/人),上述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赴德旅费和生活费自理;因不符合出国条件而在国内学习的学生,剩余学期学费标准改为5000元/学年。其余专业均为5000元/学年。
    5、学校住宿费视宿舍条件而不同,徐汇校区每学年300~1200元;奉贤校区每学年900~1100元。
    三、录取原则
    6、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7、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一本批次录取时我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其相关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在我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8、在学校调档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参考科目按不同学院的要求确定,即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的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除外)依次按英语、数学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艺术设计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依次按美术、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其余专业依次按数学、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9、北京市:我校预留在京招生计划中20%的名额用于录取北京生源第二志愿的高分理工类考生,成绩要求高出我校在京第一志愿投档线50分及以上,且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对这部分考生我校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二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生源不足时,学校将调整招生计划。
    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已投档考生录取最低分。在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将调整招生计划。
    10、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学校各专业的体检限制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学校本科招生网以及招生宣传资料公布。
    11、英语专业及艺术设计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对考生所考外语语种不限(国防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虑到学校各专业均有双语(英语、汉语)教学及相关课程使用英语原版教材的实际情况,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1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最高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3、经学校认定的优秀推荐生,若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加分后参与录取。
    14、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设计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等类型的招生按已公布的相关选拔实施方案或招生简章实行。
    15、国防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定向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证书、奖(贷)学金与学费结算
    16、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华东理工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可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学生可获《学士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17、为鼓励学生成长成才,学校设立了完善的奖学金体系,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寒梅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专特长奖学金等。
    18、为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国家财政部、上海市等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类帮困助学工作。
    19、学校对本科教学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的暂行规定(修订稿)》校财(2009)4号文)。
    五、组织机构
    20、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以校监察处处长为组长的招生监督小组。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2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22、学校全称:华东理工大学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邮政编码:200237(徐汇校区)
    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999号,邮政编码:201424(奉贤校区)
    学校主页:http://www.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zsb@ecus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1-64252763
    招生监督电话:021-64252688
    七、招生章程的解释
    23、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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