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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简介学费多少招生电话 重点专业设置历年录取分数就业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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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29 21:0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报考参考 中华女子学院--学校简介    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唯一一所女子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已有60年的办学历史。陈慕华任学校名誉院长。其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后更名为全国妇联妇女干部学校。1984年升格为全国妇联管理干部学院,成为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成人高校。1987年,为满足各界妇女不断增长的学习需求,学校更名为中国妇女管理干部学院。1993年学校进行迁址、扩建,并于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学校题写了校名。学校于1996年开始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良好成绩。目前学校已成为具有普通本科、高等职业、成人学历教育、妇女干部培训及研究生联合办学资格等多层次的高等学府。拥有教职工456人,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
     在全国妇联的领导下,学校党委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科教兴国战略和教育方针,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秉承“团结 勤奋 求实 创新”的校训,坚持“学科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环境美校”的治校方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妇女素质,传播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引领先进性别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妇女发展、妇女国际交流以及国家外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学校目前设有七个二级学院四系二部:社会与法学院(下设社会工作系、法律系、女性学系)、管理学院(下设人力资源管理系、会计系)、教育学院(下设学前教育系、心理学系)、艺术学院(下设艺术设计系、传播与表演系)、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华高丽学院,计算机系、金融系、外语系、对外汉语系、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设有18个本科专业:社会工作、社会学、法学、女性学、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英语、对外汉语,分布在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工学等6个学科门类,覆盖社会学、法学、教育学、工商管理、艺术学等9个一级学科,设有10个高职专业。女性学专业是教育部批准的目前国内唯一一个女性学本科专业。社会工作、学前教育、女性学等办学特色鲜明的专业,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学校是最早成立全国女性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举办女性学师资研究生班、开设女性学本科专业、建设女性学书库及社会性别网站的高校之一,成为妇女发展理论研究、女性人力资源开发和中国妇女教育的前沿阵地。《中华女子学院学报》是面向国内外发行的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学校以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构建了一支与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相匹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发展趋势良好的师资队伍。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大力加强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坚持抓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特色专业和教学实践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教学名师评选、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形成了领导重视、政策倾斜、经费保障、舆论导向、全员服务教学的良好局面,教学水平及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图书馆现有藏书31.9万册,电子图书25万册, 有正式数据库20个,已具有了包括中英文学术期刊、中文学位论文、中文图书、多媒体学习和各种参考数据库在内的内容丰富的电子资源体系,正努力建设一个馆藏丰富、特色鲜明,能够为中国女子高等教育和社会性别研究与实务工作者提供信息资源支持的、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国女性信息资源中心。
     学校与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友好往来,与加拿大、英国、美国、韩国、日本等十几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03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侨)留学生。
     中华女子学院正以自己的优势和特色,迈向集女性高等教育、女性理论研究、女性对外交流、女性图书资料信息为一体的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女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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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6-29 21:09:11 | 只看该作者
录取办法
      第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上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模式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并依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第十三条 凡报考我校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遵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办法,综合考核,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时我校调档比例范围为100%—120%(根据生源情况和各省市投档要求确定)。
      第十五条 普通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级差3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遵循专业志愿清的原则。
      对符合江苏省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的考生(选测2B、必测4C、技术合格),当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选测科目中每取一个A+、A等级,分别加4分、2分的等级级差分。
      第十六条 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笔试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口试及听力成绩要求4分以上(含4分)。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学前教育、对外汉语、文秘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
      第二十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对于考生所做的加分,我校予以承认。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高考舞弊者,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六章 收费及奖贷方法
      第二十二条 我校录取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局规定执行(具体见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有多项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同时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我校本科新生第一学年在中华女子学院北校区住宿、学习,后三学年回校本部。高职新生在中华女子学院平谷校区住宿、学习。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wu.edu.cn
      招生网址:http://stu.cwu.edu.cn:9081
      咨询电话:010—84659299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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