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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简介学费多少招生电话 重点专业设置历年录取分数就业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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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29 20:56: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参考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校简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是在中央团校基础上于1985年12月成立的,是共青团中央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学校,由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共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成立后,与中央团校两块牌子,一套机构,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和共青团干部培训的双重职能。历任校长均由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任,冯文彬、胡耀邦、韩英、王兆国、胡锦涛、宋德福、李克强、周强、胡春华、陆昊等同志先后兼任校长,现任校长为秦宜智同志。党委书记为倪邦文研究员,常务副校长(法人代表)为王新清教授。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成立以来,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想,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论为“优秀”。2012年获批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国际劳工组织命名的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学校与中央编译局共建青年政治人才培养研究基地,与北京市共建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研究院和青少年生命教育基地。
    目前,学校已建立起包括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和团干部培训等在内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格局。设有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少年工作系、社会工作学院、法律系、经济系、新闻与传播系、公共管理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等9个教学院系,文化基础部、外语教学研究中心、计算机教学与应用中心、体育教学中心等4个教学中心(部),轮训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等3个教学培训机构。
    学校现有专业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5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思想政治教育、法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经济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广播电视学、政治学与行学、汉语言文学和英语等13个学士学位专业,其中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为教育部特色专业。拥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和应用经济学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外国哲学、思想政治教育、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社会学、世界经济、金融学、数量经济学、新闻学、传播学等15个学术型硕士学位专业,2个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型硕士学位专业。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日益优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6.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8.8%。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5人,教育部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学科带头人4人,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1人,入选北京市培养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人。学校拥有北京市优秀教学名师3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3个。
    学校的学术研究在社会科学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学校设有青少年研究院、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中国志愿服务信息资料研究中心、大学生发展研究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近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在青少年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和社会工作等领域出现了一批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成果及专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教育部高校学报名刊。
    学校与联合国亚太经济和社会委员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劳工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开展了多项长期的项目合作;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20多个高校、科研机构,在研究生和本科教育、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领域建立了良好关系。自2009年开始,学校每年暑期举办Summer School,邀请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知名教授和学者授课,为中外学生提供学习交流平台。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图书馆馆舍面积11000㎡,馆藏文献以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为主,已建设成为国内特色的青少年研究信息资料中心。学校设有教学实验室21个,其中社工实验室为国内最早的专业社会工作实验室,法律诊所、模拟法庭、非线性编辑、ERP沙盘、数学建模、IT工作室等实验室配备齐全,设备先进。校园信息化服务体系完善,运动场馆及体育设施完备。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立足北京,面向全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共青团事业,培养政治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管理人才。毕业生的素质和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骨干,在社会有关机构发布的中国大学本科毕业生质量排行榜中,学校排名处于前列,人才培养的品牌优势已经显现。
    学校是北京市首批命名的“文明校园”和“北京市花园式单位”。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中央直属机关文明单位”、“中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中直机关绿化美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在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的领导下,正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坚持“青年”和“政治”的办学特色,努力建成国内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和全国青少年研究的重要基地,向着国内知名、特色突出的教学研究型院校的目标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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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6-29 20:56:4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微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邮编:100089。

  第三条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需要培养政治素质高、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学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招生计划、分省来源计划,制定我校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章程。

  3.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实事求是地向社会介绍我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教育部下达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

  5.负责保送生等招生录取工作。

  6.负责我校的普通高校远程录取工作,建立适应网上录取需要的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做好远程录取后的数据处理以及考生录取通知书的签发工作。

  7.负责协调和处理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关问题。

  8.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9.支持地方招生委员会的工作,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同时考虑各省生源质量等因素。

  第四章 招收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品行端正的共青团员。所有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高中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或省、市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本人自愿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综合方向)、新闻学(国际新闻方向)、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英语等专业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高考[微博]成绩要求及格以上;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要求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经济学(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等专业数学高考成绩要求及格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高考成绩要求及格以上。

  3.英语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笔试成绩115分以上,口试成绩4分(B等第)以上。

  海南、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地区无英语招生计划,其余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英语专业男女生招收比例为1:1,各占我校在该地区英语专业招生计划的50%。

  4.新闻学专业(国际新闻方向)要求语文高考成绩110分以上,英语笔试成绩115分以上。

  5.身体健康,无残疾。考生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既往病史”一栏中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入学后,如发现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限报法学专业;嗅觉迟缓、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限报法学、新闻学(综合方向)、新闻学(国际新闻方向)、广播电视学、英语等专业。

  7.我校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8.江苏省招生录取原则

  (1)选测科目(历史、物理)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测试合格。

  (2)考生进档后的专业安排方式为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分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C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考生,不予录取。

  (4)对于江苏省考试院规定的特征分中政策性奖励分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第十三条执行。

  第五章 招生办法

  第八条 我校是共青团中央所属重点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提前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录取。

  第九条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分,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栏目中,同时可填报第一、二、三批录取院校的志愿,以便在未被我校录取时,由其他院校录取。

  第十条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分,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一条 我校将按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十二条 所有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指所有专业)为分数优先原则。

  第十三条 录取时的专业安排按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计算排序。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是在学校纪委、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报到时必须持我校招生办签发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进入大学一年级后,可由本人申请,通过相关专业考核,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整专业。

  第十九条 我校设有各种等级的奖学金和特困补助,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同时还可申请国家贷款。

  第二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10-68475459。

  学校网址:www.cyu.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鉴于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省内招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我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我校在所在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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