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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管理与处置,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佳佳幼儿园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遭受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校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学校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发生。
(3)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封锁火灾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5)解决好师生员工等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居住困难问题。
2、校园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学校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公安报告。
(2)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和封锁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预防继发性危害发生。
3、校园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学校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迅速开展现场救护工作,做好人员疏散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援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在向上级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2)学校要积极做好人员安全疏散工作,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及时封锁和保护爆炸现场,设置安全隔离带,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及次生事故发生。
(4)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搜寻人证、物证。
5、校园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当地教育和环保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控制区。
(2)事发地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积极协同政府专业部门的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迅速进行调查,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3)危险品污染事故,情况严重的,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4)已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及时排除污染危害,防止危险品污染事故继发性发生。
(5)危险或危害排除后,事发学校与事发地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6)重大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6、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或教职员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的,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向公安交警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人证、物证。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7、校园大型文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或教职员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的,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进行伤员抢救工作;学校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援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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