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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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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6: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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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德教学:遵循学生的生命天性
生命的教育,必须遵循生命发展的的规律。人的生命,在生理层面上具有自组织性,在精神层面上具有自由性,可见自主是生命发展的灵魂。学生发展的自主性,要求我们高度尊重学生,遵循他们身心发展的内在本性,而不是用成人的世界,用成人的眼光去过滤他们的生活,使他们被迫服从。这方面18世纪的教育家卢梭早给我们以启蒙:“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之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儿童是有他们特有的看法、想法和感情的,如果想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 杜威也曾深刻地批评了这种做法,在他看来,“为了成人生活的造诣,而不管学生的能力与需要,是一种自杀的政策。” 先哲的这些话都值得我们今天用来检视对学生的品德教育。
品德教学必须采用学生乐于和适于接受的生动活泼的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为他们今后人格的和谐发展与完善奠定基础。在教《集体力量大》一课时,我们进行了比较实验。有一位教师照本宣讲,尽管讲得滔滔不绝,但学生不感兴趣,参与率自然不高,教育实效可想而知;另一位教师则在出示一把筷子后,先请一位同学上台折一根筷子,再请一位同学上台折一把筷子,看出现什么后果?同学们兴致颇浓,静静地注视着讲台前折筷子的同学,一根筷子轻而易举就被折断了,但无论另一位同学怎样使劲,甚至台下同学帮忙,那一把筷子仍完好无损,随即,教师让全班同学讨论:为什么一根筷子很容易被折断,而一把筷子却怎么也折不断?同学们争先恐后,踊跃发言,最后,教师顺着同学们的思路作了归纳,“集体力量大”的道理水到渠成得到了揭示。这是因为教师善于挖掘学生感兴趣的学习方法,使学生在快乐的情境中得到感悟,实现教育之目的。
所以,我们现在必须把学生身上失落的东西──主体性还给儿童,把精神生命发展主动权还给学生,使他们拥有自我选择和自我决定的权利,而不是成人教育的模仿和演绎,使学生从成人笼罩的阴影中,从成人世界的“霸权”中走向主体,走向自由。教育即解放,首先要解放学生。教育即自由,首先要还学生以自由。只有在一个自由的环境下,学生的生命才能够真正获得一种自由、舒展的发展。
综上所述,品德教学只有具有生命的灵性,才能具有生命的创造力和包容力,才能发挥个人的潜能以及丰富人的心灵生命,从而唤醒对真善美的内在追求,让学生领悟生命的奥秘,体验人生意义,才能使教育的生命境界得到提升,变得鲜活。
参考书目:
1.鲁洁,《关系中的人:当代道德教育的一种人学探寻》,教育研究2002(1)。
2.[法]卢梭著,《爱弥儿论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
3.张岱年,《生命与道德》,《新华文摘》1995年第12期。
4.[美] 杜威,《杜威教育论著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
5.肖川,《生命教育:道德教育的超越与提升》,《班主任之友》,2002,(9)。
6.许世平,《生命教育及层次分析》,《中国教育学刊》,2002,(4)。
7.刘志军,《生命教育理念观下的课程实践》,《教育研究》,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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