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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安全成长家长必读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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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07:2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幼儿安全成长家长必读
主  编  王新建
目录
一、交通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知识与措施
二、溺水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三、磕、碰、撞伤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四、异物噎死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五、倒塌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六、踩踏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七、玩耍伤害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八、触电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九、炸死炸伤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十、猝死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十一、外来暴力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十二、绑架伤害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十三、摔死摔伤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十四、体罚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十五、玩教具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十六、走失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十七、烫伤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十八、传染性疾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十九、性侵害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二十、火灾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二十一、中毒事故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二十二、自然灾害与防范
(一)案例
(二)安全措施
附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三、幼儿园工作规程
四、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五、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六、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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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07:26:32 | 只看该作者
一、交通事故与防范
幼儿园校车事故频发,再三再四地夺去了一个个鲜活可爱的生命,令人扼腕痛心。一次次校车悲剧的重演,给社会带来了巨大伤害,既暴露了行政管理上的问题,也暴露了幼儿园校车管理上的很多不足。
幼儿园校车事故频发,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监管不力,甚至是半失控状态。园长、家长或社会人员随便弄辆车就能充当校车,因此车辆五花八门,有报废车、农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脚踏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改装车,且大多车况不好,存在自燃、爆炸、刹车失灵等重大安全隐患。二是校车车主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严重超员。车辆在行驶时,由于弯道和司机应急处理急刹车等因素,容易使车上的幼儿相互碰撞、挤压而受伤;严重超员还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和司机的操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上的幼儿没有自我防护和逃生能力,后果不堪设想。三是校车驾驶员和随车接送幼儿的保育员玩忽职守、粗心大意、无视流程、工作失职,未认真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和幼儿上下车点名制度,把幼儿遗忘在车上窒息死亡。
交通安全需从“娃娃”抓起,要把交通法规教育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的范围,使国民全面掌握交通法规,真正成为自己的“生命之友”。不妨借鉴国外成功做法:在日本,各大城市建立的“儿童交通俱乐部”有一万多个,使儿童从小就受到形象化的交通安全教育。在英国和法国,从50年代就对儿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且以法律形式予以规定。在德国,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一项专门的教育,分为学龄前儿童、小学生、中学生、青少年和成年人五个阶段进行,并把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文化教育结合起来。在丹麦,对儿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由中央交通安全理事会负责,规定所有学校都必须由指定一名教员负责和交通督警部门的联系,并具体开展工作。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千般呵护,不如自护”。在此,我们选编了10个校车事故案例和安全知识,希望家长认真阅读事故案例,学习安全知识,尽到监护职责,避免悲剧的重演,确保孩子安全成长。
(一)案例
1、湖南幼儿园校车落水6名儿童死亡
2011年1月4日下午5点半左右,永州市祁阳县八宝镇砖塘村的6名幼儿乘坐的微型车莫名跌入急流滚滚的大江水库引水渠,6名在校就读幼儿无一幸免,同车的司机及幼儿园园长1死1失踪。最大的6岁,最小的4岁,所有的小孩,他们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平时陪伴他们的是爷爷和奶奶。在车里先后捞出了7具尸体,除了司机黄明东外,6名幼儿为聂涛、聂敏、邓晶、邓鑫、邓洁、邓立君。
祁阳交警部门介绍,司机黄明东证照齐全,且拿的是B照,有好几年驾龄。为此,当地交警部门初步认定系车辆机械出了故障,加之下雨路滑,导致车辆掉进水渠,属意外交通事故。

2.济南银座幼儿园校车困死儿童,3人被判刑
2007年8月8日,山东济南银座双语幼儿园5岁儿童吴梓被接送孩子的两位老师及司机遗忘在封闭的班车上窒息而死,赔偿70万。幼儿教师杨翌被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另2人被判1年。

3、安徽3岁幼儿校车中闷死园长被判3年半
2003年9月,被告人阚翠明在没有获得肥东县教育部门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该县撮镇开办蓝天幼儿园,并担任园长之职,其夫为该幼儿园校车司机。今年5月29日6时左右,阚翠明和孙毅一道,由孙毅开着校车,将20多个孩子接往幼儿园。该车到达蓝天幼儿园后,由于阚翠明和孙毅的疏忽大意,3岁的受害人夏犇被遗忘在车内,一直到当天13时许,孙毅用车时才发现被遗忘在车内的夏犇,致使夏犇在车内高温环境下中暑死亡。
肥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幼儿园园长阚翠明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夫孙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附带民事赔偿18万元。

4、广东幼儿园长私车做校巴闷死4岁童被刑拘
2010年5月19日上午,潮州市潮安县磷溪镇“凯旋幼儿园”园长陆某璇驾小轿车接了3个小朋友到幼儿园门口,停车让其中两名小朋友下车后,竟然大摆乌龙,把4岁女孩“娟娟”忘在车里,并密封玻璃窗、按下汽车遥控锁关闭车门,而后径自进园。大约过了6小时才发现,后送院医治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其为窒息死亡。幼儿园长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在前日被当地公安机关刑拘。

5、江苏7人座校车塞20幼儿发生窒息身亡事故
2010年2月26日下午,如皋市郭园镇一私人幼儿园的校车在送孩子回家时,7座的微型面包车内竟被塞进了二三十个孩子。入学仅两天的4岁女孩吴一诺因车厢内拥挤发生呼吸困难、面色苍白等症状。出现这种情况后,面包车又送了两个同路的孩子,才将吴一诺送到附近的车马湖医院抢救,结果不治身亡。
据悉,当天接送吴一诺等小朋友的面包车没有任何营运手续。幼儿园附近村民说,车辆运送小孩子严重超载的情况,从多年前幼儿园开园就有了,这么多小孩安全一点也得不到保证,孩子家长也曾多次反映过。去年有一次,就是这辆出事的接送车,在送小朋友回家的途中,因为拥挤,车门一下子被打开了,两个小朋友从行驶的车子上滚了下来,所幸没有发生严重事故。然而这一情况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当天事发后,幼儿园负责人已被当地警方控制,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6、河南司机下车买烟幼儿园校车坠河
2009年9月8日晨6时40分,邓州市夏集镇耿庄村一无证经营的非法幼儿园的校车,到相邻的邓州市穰东镇泰山村、镇平县余东村接学生上学,行至镇平、邓州交界的花园村,司机下车买烟时,因校车刹车失灵,车辆滑入路旁河沟中,5名学生死亡,另有3名学生正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校车中的11名学生均为2岁半至5岁半的幼儿。

7、江苏2岁幼儿遇车祸皆因幼儿园提前放学
2009年11月24日上午,幼儿园提前放学没有通知家长,接送车辆提前送达指定地点,两周岁的小雨在家人没有来接领的情况下,自行穿过马路被车撞伤,右肾被摘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小雨的父母将该幼儿园告上法庭。日前,泗洪县孙园法庭判决幼儿园赔偿小雨各项损失5275.46元。
小雨是泗洪某幼儿园宝宝班的学生,该幼儿园对路途遥远学生上学、放学均有专车接送,该车通常将学生送到家长指定地点,由家长接领,上午正常到达家长指定地点时间为11时30分至40分。
2009年11月24日上午,由于幼儿园提前放学,接送学生的车辆于11时20分将小雨送到了指定地点。时间提前了10分钟左右,小雨下车后见父母没有来接自己,而且家就住在马路对面,便自己回家。就在通过公路时,不幸被张某驾驶的车辆撞伤。小雨住院治疗30天,支付医疗费32887.46元,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事后小雨父母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张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经法院确诊小雨各项损失为99625.46元,并判决张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共赔偿原告94350元,余额由原告自行负担。
小雨的父母认为如果幼儿园方当天没有提前放学,或者提前放学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孩子也不会自行横穿马路,故以幼儿园在教学管理上存在过失为由,要求园方承担各项损失赔偿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雨系被告方幼儿园学生,仅两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上学、放学均由接送学生的车辆接送。幼儿园依法应当对其在校学生的安全尽到充分的注意、保护和管理义务。幼儿园在提前放学的情况下,没有行使告知义务,导致小雨在通过公路时被张某驾驶的车辆撞伤。对此,幼儿园应承担赔偿责任。
8、山东曹县校车起火烧死两名幼童
2007年5月12日9时,山东省曹县某幼儿园驾驶员李学兵驾驶面包车(未经年审,没有接送学生的专门标识)和王成到曹县苏集镇接四名幼儿后,至一个十字路口重新启动车辆时,车内突然起火。李学兵在救出两名幼儿后,没有积极抢救车内后座的幼童张某(男,6岁)、张某某(男,5岁),反而和王成慌忙逃离了现场,并隐瞒真相欺骗周围群众,谎称车内已没有儿童,致使两名幼童被烧死。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幼儿园举办者郝文军、周彤明知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李学兵、王成负责接送幼儿园学生,有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义务,但在面包车着火后只是抢救了两名孩子,没有抢救张某、张某某,并欺骗周围群众,致使发生二人被烧死,其行为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近日,山东省曹县检察院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郝文军、周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学兵、王成。

9、安徽幼儿园违规操作被起诉
2009年6月5日下午,宣城市宣州区一幼儿园在放学时,该幼儿园老师允许11岁的小孩将一名6岁的幼童带回家,不料在回家的路上遇到车祸,6岁幼童被撞身亡。该幼童家长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承担部分责任,对女儿的死亡进行赔偿。近日,在宣城市宣州区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幼儿园赔偿1万元。
家住双桥街道的市民胡某之女在幼儿园上学,2009年6月5日下午放学,她由其邻居家的11岁小女孩接出幼儿园。在回家的路上,遇一自卸货车从104线向宣州区行驶。由于该司机驾驶不慎,导致胡某之女被撞伤,经抢救无效当晚死亡。胡某认为,该幼儿园在放学时,未将小孩交给监护人,忽视安全才导致女儿死亡的结果,除司机、保险公司理赔外,该幼儿园对这起交通事故案件有不可推卸的部分责任。
10、湖南幼稚园校车翻车致4名幼儿死亡
2009年10月19日17时20分左右,一辆普通客车翻入娄底市经济开发区涟滨办事处澄清居委会乡村公路的池塘内。事故车辆为春田花花幼儿园校车,核定载客11人,实载32人,其中幼儿30人,驾驶员和幼儿园教师各1人。
经过当地警方初步调查,当天下午放学时间较晚,园长刘迎娣要司机把本来两车送回的幼儿,用一辆车送回家。事故发生时,下雨路滑,校车行驶在一个下坡的弯道,校车严重超载是造成这起恶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20日,娄底市春田花花幼儿园园长刘迎娣和她的丈夫、校车司机邓林军已经被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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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07:26:47 | 只看该作者
(二)安全措施
1、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接送幼儿。
2、定期保养、检测校车。
3、驾驶员符合要求。
4、严格接送制度和下车清点人数制度。       
5、严禁出租幼儿园场地做停车场。
6、专人核对签名簿。
7、驾驶员接送学生时不得接电话,所有电话由跟车老师接。
8、孩子下车时,跟车老师先下,站在车门后侧,防止后面的车辆撞到孩子。
9、所有孩子都必须系好保险带。
10、靠近孩子的车窗不得摇下,以防孩子的头、手伸出窗外。
11、弱小和调皮的孩子坐在跟车老师附近,以便照顾;
12、先下车的孩子,坐前排,以防被绊倒。
13、家长不得上校车,这样既不安全,也不卫生。
14、司机严格遵循行驶规范,不能开得过快或随意变更车道。
15、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拨打110、120、122请求救援。

二、溺水事故与防范
幼儿溺水事故频频发生,让人感到无比心痛。究其原因,一是对学生生存教育不够,平时没有让孩子认识到下江河、水库等游泳的危险性,没有培养学生掌握充分的基本生存能力。二是家长没有尽到自己的监管和教育责任。很多家长恨不得把孩子捧在手心里娇惯着,宠爱着,当成温室的花朵一样呵护,不让孩子冒半点风险,哪怕这些风险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
家长和学校在提高学生对游泳潜在危险的认识的同时,主动应该教孩子识别危险水源,远离危险水域。儿童最好在老师或家长的带领下,选择安全的游泳场所游泳。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千般呵护,不如自护”。因此,我们选编了10个教训极其深刻的案例、6条措施、1则制度、1则应急预案和3篇防溺水教案,希望能给校长和老师们一点帮助。
(一)案例
1、山东3岁男童掉进幼儿园老式厕所溺亡
2008年6月10日中午,海阳一名年仅三岁半的男童掉进了幼儿园的老式厕所里溺亡。“大坑五六十厘米宽,别说3岁的小孩,就是个大人一不留神也会掉下去的。”
2、四川幼儿溺水身亡,园方未尽职责判赔17万
2005年5月27日下午,成都一幼儿园幼儿与潘某接送的另一小孩一起离开了幼儿园,后在该幼儿园旁水渠上洗手时掉入渠中溺水身亡。法院认定幼儿园未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未尽到相应的管理、保护职责,判决幼儿园赔偿原告幼儿父母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17万余元。
3、浙江3龄童放学后溺水身亡,幼儿园赔10万
2007年4月11日,江山市一幼儿园的接送车把3岁幼童朗朗独自放在接送点,致使小孩在回家途中溺水身亡。法院一审认为,幼儿园的做法与朗朗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监护人未及时到固定地点接朗朗也存在过错,判决幼儿园承担60%的责任,即赔偿10万余元。
4、广西学前班学生放学路上溺水死亡学校担责
2009年10月16日上午,天等县某村小学学前班放学后,小伟在自行回家时不慎溺水,经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判决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判决学校承担次要责任,因为学校对于未成年人放学后自行回家这一安全隐患熟视无睹,任其放任自流,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属监管不力,因此,对事故的发生亦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原告15000元。
5、福建6龄童放学后溺亡无证幼儿园被取缔
2010年11月24日下午4时多,南安水头昌平幼儿园大班学生傅傅(化名)没等父母来接,便自行离开幼儿园,走到父母打工的工厂里,随后在工厂沉淀池里不幸溺亡
经查,昌平幼儿园系无证私立幼儿园,昨天已被水头镇政府取缔,南安市公安局从监控里发现,傅傅从幼儿园出来进了厂区,后来又走向车间,当晚7时左右,警方在污水池里发现了傅傅的尸体。
从事故案情看,幼儿园、厂方、监护人都负有一定责任,其中幼儿园应承担主要责任。
昌平幼儿园不具备办学资质,属于非法办学,且没有严格遵守孩子放学期间的看管义务,在没有父母亲属接送的情况下,让孩子独自离园,对于孩子出现意外,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厂方没有对污水处理池进行隔离处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负有一定的过错,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要承担监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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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07:27:30 | 只看该作者
6、广西幼儿园派来接送的车子晚点5龄童溺亡
2010年7月8日早上,由于小豪的奶奶外出办事,小豪的爷爷便于早上7时8分将小豪送到上学交接点。眼看离专车到来的约定时间(每天早上7时8分)还有两分钟,他便开着农用车去矿区收矿,让孙子自己等车。下午6时许,小豪的奶奶没有接到小豪,也不见小豪回家,便打电话给幼儿园,对方却说小豪当天没有来上学。焦急之下,他们发动亲戚四处寻找;当晚7时许,在离矿生活区不远的一个洗矿水塘处发现了小豪的尸体。经警方认定,小豪属于溺亡。

7、上海让孩子自行回家4龄童溺亡幼儿园被判全责
2006年8月7日,年仅四岁的男孩放学自行回家途中不幸落水身亡,家长在哀恸之余,怒而将学校推上被告席。4岁孩童溺亡,是家长监护不周,还是幼儿园管理不善,“板子”该打在谁身上?日前,浦东法院对这一校园损害赔偿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幼儿园被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月28日下午,张东卫因工作需要无法脱身,委托亲戚去接儿子小游,但亲戚到达幼儿园时,只看到警车将小游送入医院。原来幼儿园看小游父母没来接,便让他自行回家。贪玩的孩子边走边玩,失足掉下河去。医院虽全力抢救,还是回天无力。
儿子没了,张东卫夫妇决定为小游之死讨回说法。他们认为,幼儿园在家长未到的情况下,擅自让不足四岁的幼儿自行离园,致其落水死亡,幼儿园应负有责任。于是,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但园方坚持,幼儿园有相关的接送制度,也曾对教师口头要求,除非家长表示让幼儿自行回家,否则必须由家长接幼儿。幼儿园对张家的情况也有一定了解,自小游入学后,开始由其母亲接送,后因其家距幼儿园仅100余米,且母亲工作较繁忙,故此向被告讲明,可让小游放学后自行回家,此后小游便自己上学放学。
浦东新区人民法庭在查明事实后认为:小游是不足4岁的孩子,张东卫夫妇送到幼儿园后,园方理应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其中应当包括将幼儿安全交还张东卫的义务。幼儿园事发时在无家长接送的情况下,让小游自行回家,所以小游的溺亡与幼儿园管理不善有因果关系。虽然幼儿园称,张东卫曾口头要求让小游自行回家,但并没有相应的证据。同时,小游溺水时与放学时间仅隔20分钟左右,张东卫夫妇在此段时间内未到达接走小游,也属于合理范围。因此,他们对于儿子的死亡并无过错。幼儿园被判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张东卫夫妇20万元。

8、浙江学龄前男童玩耍时被撞入水潭溺亡
2008年6月3日下午5点左右,小亮与小明(均系化名)等4人一起在宁海某自然村所有的小溪边玩耍。在玩耍中,被告小明用手推了小亮,导致他掉到小溪的水潭中,不幸溺水死亡。
宁海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之子小亮溺水死亡是由于被告小明的行为所致,小明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小明尚是个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其父母应承担监护不力的民事责任。小亮也是个小孩,无民事行为能力,其父母也存在着不可推卸的监护不力责任。原、被告双方都应按责任大小分担损失。该段小溪是经过自然村建设改造,小亮溺水死亡的水潭因改造后由水自然冲击而成,作为村方虽无直接责任,但作适当补偿并无不可。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小明及其父母共同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的50%,合计122272.25元;被告村委会补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合计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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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07:27:43 | 只看该作者
9、浙江3岁男孩命丧幼儿园蓄粪池
2009年5月12日下午4时15分左右,庆元县小太阳幼儿园3岁男孩李想(化名)掉进幼儿园旁边的蓄粪池溺亡。孩子被捞上来的时候,嘴唇发白,全身沾满了化粪池里的污垢,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说已经没救了。
10、广西2岁幼儿溺亡化粪池家长与厕所管理方各担责
2009年2月13日上午8时许,赖某到某加油站的厕所方便,其儿子小豪跟随而去。来到厕所前,赖某叫儿子在厕所外面等候。赖某方便完毕出来,四处寻找也没有找到儿子,赖某向110求救。随后,有人发现小豪摔在加油站厕所的二级化粪池内,人们将小豪救出后立即送到医院抢救,因溺水时间过长,小豪死亡。
该厕所的二级化粪池有五块预制板盖口,缺一块预制板,露出一个缺口,缺口长约1米、宽约0.4米,池内为粪水。事后,悲痛欲绝的赖某、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某加油站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经济损失299748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豪未满3周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小豪父母的两原告必须完全承担监护职责。事发当天,原告赖某让儿子小豪独自一人在厕所外,使小豪暂时脱离了原告的监管,放任其自由走动,导致事情的发生。原告赖某监管不到位、监护不力,其过错是主要的,应承担此事的主要责任。该厕所及化粪池属被告某加油站所有和管理,厕所正常使用时其内外设施必须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排除或设置安全标志提醒使用人注意。厕所的化粪池预制板被人撬开后存在安全隐患,被告有义务排除危险,将化粪池口补盖预制板或设置安全标志。由于被告某加油站的管理人存在麻痹思想,没有将化粪池口补盖预制板也没有设置安全提醒标志。被告对该事发也存在过错,其过错是次要的,应承担次要责任。根据本案发生的原因以及原、被告的过错程度,原、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原告自行承担赔偿责任70%;被告承担赔偿责任30%。故依法判决被告某加油站赔偿给原告赖某、黎某人民币89174.4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二)防范措施
1、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
2、幼儿园一定要把学生交到家长手中。
3、教育学生不玩水、不到陌生水域游泳。
4、教育学生不在河流边、池塘边和冰面上玩耍,更不要打闹。
5、幼儿园厕所蹲坑要符合要求。
6、厕所化粪池不能有安全隐患。

(三)安全制度
幼儿园防溺水安全教育制度
1、各班主任要从书籍、电视上搜集儿童“溺水”事件的实例,定期对儿童进行防溺水教育,震撼幼儿的心灵,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2、教育幼儿不独自一人外出,更不能到池塘、河边、水库、水沟等地方嬉戏,不独自和组织结伴去河边游泳。
3、当同伴发生溺水险情时,教育幼儿及时向附近的大人求救,不得自行救助。
4、告诉儿童家长,幼儿游泳时应该有家长或成年人陪同,否则禁止外出游泳。
5、教育幼儿在游泳时不要贸然跳水,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或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水深处游泳。
6、发现儿童有私自游泳行为,立即告诉学生家长并采取有效方法措施。

(四)应急预案
预防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为预防儿童突发溺水事故,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
组  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2.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对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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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07:27:59 | 只看该作者
(2)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3)每年初夏时节,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责任。
(4)当发生学生溺水时,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报告上级,请求110、120救助。
(5)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预防的重点
(1)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2)每年初夏时节,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对学生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并与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
(3)教育学生不要在放学、上学时段私自结伴,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去游泳。讲清危害和周围学校学生私自外出游泳发生溺水事故的教训,防患于未然。
(4)学生进行校外活动时,最易发生溺水事故,班主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5)上课前要清点学生人数,对未到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预防学生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溺水事故。
4.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
(2)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教育局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五)安全教案
教案一:儿童防溺水
【教学目的】
1.提高安全意识,学习溺水安全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
2.初步了解溺水安全的有关内容,要求每一个幼儿都要提高安全意识。
3.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溺水安全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安全原则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教学重点】
学习溺水安全的基本知识,培养有关防范力。
【教学过程】
1.谈话引入
小朋友,现在是什么季节?对,现在是夏季,天气渐渐变得很热了,你们热了怎么办?可是今年有好几个小朋友因为热就悄悄去河里、池塘里洗澡,你们想知道他们去洗澡发生了什么事吗?告诉你们,今年涪陵有好几个小孩下河洗澡被淹死了,他们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他们好可怜,老师伤心,他们的爸爸妈妈也很伤心。
2.防溺水教育
小朋友们,我们怎样使自己不会发生溺水事故呢?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老师先向幼儿讲几点防溺水的知识要点:
(1)教育幼儿周末、节假日、寒暑假严禁到江河、池塘、无盖的水井边等处戏水、游泳。不能独自或结伴到池塘边钓鱼、游泳、玩水。
(2)教育幼儿在来园、离园的途中千万勿去玩水,下江游泳。
(3)我们是幼儿园的小朋友,很多同学都不会游泳,如果发现有幼儿不慎掉进江河、水库、池塘、水井里等,我们不能擅自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或拨打“110”。
3.老师谈谈事例,并由幼儿扮演小品
周末,××幼儿园几名幼儿到河边钓鱼玩,有两名幼儿不慎溺水死亡。这个悲惨的事实告诉我们了什么?这几个同学违反了哪些安全规则?我们应如何遵守安全规则。
(1)议一议:
这几个小朋友违反了哪些安全规则?
我们应如何遵守安全规则?
把小朋友的错误纠正过来。
由这个事实谈谈我们的心得体会。
(2)说一说:
说说日常生活中应该怎么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4.小结:
(1)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懂得了什么?
(2)教师小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幸福快乐掌握在你的手里,希望你们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学会珍惜生命,养成自觉遵守溺水安全原则的好习惯。

教案二:防溺水
【活动目的】
1.提高安全意识,学习溺水安全的有关知识。
2.了解溺水安全的有关内容,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要提高安全意识。
【活动重点】
学习溺水安全的基本知识,培养有关防范力。
【活动过程】
1.老师谈话导入:
“小朋友,你们喜欢游泳吗?在小河边玩耍时应注意什么?”(幼儿讨论)
2.主要内容:
讲述案例《水库摸鱼,深水丧命》,教育幼儿了解水库的危险性,自己游泳技术不佳时千万不可逞能下水。
(1)教育学生周末、节假日、寒暑假严禁到池塘、无盖的水井边等处戏水、游泳。不能独自或结伴到池塘边钓鱼、游泳、玩水。
(2)教育幼儿在来园、离园的途中千万勿去玩水,下河游泳。(3)我们还小,很多小朋友都不会游泳,如果发现有朋友不慎掉进河里、池塘、水井里等,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4)老师谈谈事例《深水玩耍,水草缠身而亡》。这个悲惨的事实告诉我们了什么?
(5)讨论一下:这几个小朋友违反了哪些安全规则?我们应如何遵守安全规则?教育幼儿知道深水中经常有高大水草或大石块,若有水草缠身或被大石块夹住脚就会有生命危险。
(6)说一说:日常生活中应该怎么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3.小结:
希望小朋友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学会珍惜生命,养成安全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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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07:28:15 | 只看该作者
教案三:游泳安全事项
【目标】
1.知识目标——初步了解防溺水安全的有关内容,知道每一个学生(包括公民)都要提高安全意识。
2.能力目标——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防溺水安全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安全原则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3.情感目标——提高安全意识,愿意自觉去学习防溺水安全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
【过程】
1.谈话引入课题
生命安全高于天,父母给你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每个人都要珍惜生命、注意安全。今天我们要学习的主题是防溺水教育。
2.游泳中要注意的问题:
(1)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专题片中学生游泳的画面。
(2)学生讨论:在游泳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3)学生分组讨论以后,教师进行总结:
游泳要严格遵守“四不”: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江溪池塘不去。
溺水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不会游泳;游泳时间过长,疲劳过度;在水中突发病尤其是心脏病;盲目游入深水漩涡。
3、溺水的急救
(1)发现溺水者如何将其救上岸。
教师进行详细讲解:
方法一: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方法二:若没有救护器材,可以入水直接救护。接近溺水者时要转动他的髋部,使其背向自己(为什么?)然后拖运。拖运时通常采用侧泳或仰泳拖运法。
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呼救,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不能参加抢险等危险性活动。”
学生按照教师的讲解方法,全班学生每2人分成一个小组,进行模拟演示,1人扮演溺水者,1人扮演救护者。每个小组轮流进行,其他同学细心观察,最后做出总结,指出优点和缺点。
(2)如何开展岸上急救
教师详细讲解急救步骤:
第一步:当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应立即将其口腔打开,清除口腔中的分泌物及其他异物。如果溺水者牙关紧闭,要从其后面用两手的拇指由后向前顶住他的下颌关节,并用力向前推进。同时,两手的食指与中指向下扳颌骨,即可搬开他的牙关。
第二步:控水。救护者一腿跪地,另一腿屈膝,将溺水者的腹部放到屈膝的大腿上,一手扶住他的头部,使他的嘴向下,另一手压他的背部,这样即可将其腹内水排出。
第三步:如果溺水者昏迷,呼吸微弱或停止,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通常采用口对口吹气的方法效果较好。若心跳停止还应立即配合胸部按压,进行心脏复苏。
第四步:注意在急救的同时,要迅速打急救电话,或拦车送医院。
学生按照教师的讲解方法,全班学生每2人分成一个小组,进行模拟演示,1人扮演溺水者,1人扮演救护者。每个小组轮流进行,其他同学细心观察,最后做出总结,指出优点和缺点。
4.课堂总结
(1)同学们小结;
(2)教师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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