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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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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4 00: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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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班级管理办法
第七条:班级管理采用量化管理的办法,量化管理基础分为60分。
第八条:扣分情况
(一)损害班级荣誉的,扣2分;
(二)不参加学校或班级集体活动的,每次扣1分;
(三)损坏学校或班级公物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2分;
(四)衣着不整洁、穿拖鞋、戴佩饰,男生留长发、剃光头,女生化妆、涂指甲、染发烫发、穿高跟(底)鞋,各扣1分;
(五)乱扔纸屑、随地吐痰等破坏教室卫生的行为,值日生不尽责任的,各扣1分;
(六)骂人、打架(包括打闹)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2分;
(七)说谎话欺骗老师、家长扣2分;见到老师不打招呼扣1分,有意躲避扣2分,上下课不站立敬礼扣2分,其他不尊敬老师的行为视情况扣分。
(八)期侮同学,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喊绰号的扣2分;
(九)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或抄袭作业者扣2分;考试作弊扣3分;
(十)无故旷课,不亲自提前跟老师请假扣2分;无故早退、迟到扣1分;
(十一)放学后不及时回家,无故在校内外逗留者扣2分;
(十二)故意扰乱课堂纪律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2分;
(十三)班委、科代表、检查员、小组长、班报小组成员不负责任的扣1分;
(十四)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及班级公约者,违反一条扣1分。
第九条:加分情况
(一)为班级赢得荣誉的,加2分;
(二)为班级着想并作出贡献的,视情况加分;
(三)主动帮老师做事,关心同学的,视情况加分;
(四)参加省、市、校各种竞赛并获奖的,视情况加分;
(五)主动揭露班级不良现象并与之作斗争者,加2分;
(六)主动向班报投稿被采用加1分,指名投稿被采用加0.5分;
(七)期末考试总分居年级前十名加3分,十一到六十名加2分,六十一到一百名加1分;单科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加分。
(八)在思想和学习上有明显进步的加1分;
(九)上课积极举手发言,在各科课上连续3次主动回答问题并基本正确的加1分;
(十)班报小组成员每次认真负责地出一期班报加1分,宣传小组成员每认真负责地出一期黑板报加1分(其中班报主编、宣传委员不加分);
(十一)班委、小组长、科代表、检查员在期中期末评审通过的,各加2分;
(十二)做其他有益于社会、学校、班级的事,视情况加分。
第十条:量化管理的记分、统分工作由纪律委员会负责。
量化管理分每星期公布一次,所有被扣分者都要写说明书,说明在做本条例禁止做的事时的心理活动以及今后打算。说明书的字数按每扣1分五百字算,说明书交班主任保管。扣分超过3分的,由班主任找学生谈话,并通报家长。
学期结束后公布量化管理总分,总分居前五名的由班级给予一定的奖励;总分低于60分的,给予相应处罚。
附则
第十一条:本条例修改权属于班级大会,由班主任、班委会或四分之一同学提议修改。
第十二条:本条例从2008年9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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