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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和检查维修。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由专职教师保管使用。其他人员不经专职教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教室内设施、设备由班主任负责保管、使用。
2、学校设施、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学校总务部门并请专职人员检查维修。个人不得随意拆装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3、学校总务处定期检查各班、室设施、设备以及校舍的使用状况,保障学校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4、学校总务处在每学期结束时收取各班,各室设施、设备,统一集中保管,在学期开学时再发到各班各室。
5、学校设施、设备如有损坏视情节,正常使用损坏不予追究,操作不当导致损坏的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张贲营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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