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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前,我认真地进行备课,准备了相关的图片。在活动中,我采取了谈话,自由讲述,跟读等一系列的形式,可是在复习巩固时,我发现:有的幼儿在和旁边小朋友讲话,有的幼儿在打呵欠,有的幼儿在玩。这是对学习内容不感兴趣的表现,可是我的教学内容还没完成,怎么办,这时我想到幼儿平时在一起,常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做划船或是飞机等的动作,还会坐在一起玩老师和小朋友的游戏,并且乐此不彼。我想何不将这些幼儿园里的游戏带入儿歌的学习中,让幼儿边玩边学习,进而达到巩固的目的呢?于是,我分段对儿歌进行自由的表演。孩子们对这项活动特别的感兴趣,孩子们想出好些的动作,颇为让我赞叹,两遍儿歌表演下来,孩子们已经基本能完整的把儿歌复述出来了。可见孩子们对活动投注的热情。 新《纲要》明确指出: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应该根据需要进行合理的安排。 就像我教这首儿歌时,一心想完成预先所涉及的教育教学流程,可是幼儿并不感兴趣。可是当我一变换教学形式,立刻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我们以往的教学观念中,总是以孩子学到了多少内容来定义他的学习到底好还是坏。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幼儿园的学习,我们并不是要让孩子学到多少,而是要积极的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试探们能在各项活动中获得满足和享受到乐趣,进而使这种满足和乐趣成为孩子终身发展的需要。所以,我们教师也无须特别钟情于我们预先设计的教学方案,而是应该随时随地的观察幼儿的兴趣,以幼儿兴趣的需要随时调整我们的教育内容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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