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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科学教育,国家教育部对《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于2017年2月正式印发。通过对新、旧课标的解读与分析,我认为新课标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补充和改变:
一、 课程性质方面
旧版课标将科学课程性质定义为小学科学是以培养科学素养为宗旨的科学启蒙课程。科学素养主要是指必要的科学知识、科学的思维方式、对科学的理解、科学的态度与价值观,以及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新课标中对课程性质及科学素养的定义则更加细化和具体。新课标指出科学素养是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及其对社会与个人的影响,知道基本的科学方法,认识科学本质,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备一定的运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并指出小学科学课程是一门基础性、实践性、综合性课程,应着重强调科学探究能力和精神的培养,注重学科间的相互渗透。
二、 课程设置和内容方面
新课标最大的变化就是课程的设置,基于学生的年龄特征与认知规律,将小学阶段科学学习划分为1-2年级、3-4年级、5-6年级三个学段,增加1-2年级的科学课,阶段知识更细化。
课程内容的设置更加丰富更加饱满,涉及领域广泛,包括物质科
学领域、生命科学领域、地球与宇宙科学领域、技术与工程领域四大领域的18个主要概念75个学习内容。新增技术与工程学,明确了技术和工程的重要性。同时明确新增对社会与环境的责任,不仅仅是科学技术在现实上的应用,还增加了科学技术对伦理、环境、生活影响的思考。
三、在课程评价方面
评价方式的转变也是新课标关于学生学业质量评价方面的重大改变。新课标指出评价必须做到主体多元、方式多样。不仅有以教师为主体的测评,还要有学生的自我测评、相互测评,以及家长对学生的测评。不仅要有终结性的测评,更需要有过程性的测评;不仅有量的测评,还要有质的测评;不仅有纸笔形式的测验,还要有以活动、实验、项目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的测评。各种形式的测评相互补充,才能较为全面地评估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学业水平。从之前的行为表现评价、纸笔测试评价、综合评价等转变为课堂教学评价、学生自评和互评 以及终结性评价。评价方式的改变将更有助于教师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及其存在的问题,鉴定学习的质量水平,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的发展。
新课标的修订完善让科学学习更加系统更加细化,对实际教学有了更细致、更实际、更专业的指导。作为教师,我们应该把握新课标,走进新课程,实现课程目标,使学生的学习过程成为全面提高科学素养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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