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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全国事业单位改革进展最新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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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27 08:0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12月26日讯 (见习记者 张萍) 26日,记者从日照市编制办公室了解到,日照事业单位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已经确定。现有事业单位将被分为三类进行改革,预计2015年底以前,将基本完成事业单位的改革,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目前,清理规范工作已经展开。

将事业单位

分为三类改革

据悉,日照市目前共有2600多个事业单位,规模庞大,门类繁杂,职能各异。不少事业单位存在设置不科学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此次改革旨在提高事业单位的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此次改革本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三类。旨在理顺政府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分类工作将在2012年底以前完成。

通过“撤、并、转”

进行清理工作

清理规范工作将在认真考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的基础上,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展开。明年3月底前,将完成日照市事业单位的全面调查摸底并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解决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等问题。

据介绍,此次清理范围涉及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将本着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进行,按照区域覆盖和就近服务的要求,规范机构设置,优化编制配额。另外,清理规范期间,将从总量进行控制,只减不增,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全部改革将于

2015年底基本完成


事业单位今后5年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为:从现在到2012年3月底,对全市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2012年底以前,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3年底以前,基本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的改革;201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改革中将加强机构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和编制使用审核制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程序,从严把好人员“入口关”,坚决防止超编进入、违规进入和“吃空饷”等问题发生。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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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7 08:01:03 | 只看该作者
11月23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日照市这次事业单位改革的时间跨度为10年,今后5年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目前已经确定。

    从现在到2012年3月底,对全市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2012年底以前,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3年之前,基本完成从事业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201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改革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和财税政策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展,官办分离、完善政治结构取得较大的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

    据悉,关于这次改革的原则要求,按照政事分开、事业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革中按照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综合配套、着眼发展、统筹兼顾等原则进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据了解,这次改革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分为三类,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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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7 08:01:51 | 只看该作者
我国主要有四类事业单位涉及改革



  我国共有事业单位130万个,从业人员约3000万人。无论是机构数还是从业人员数,都是仅次于企业的第二大法人组织。在这些事业单位中,人数最多的是教育、卫生、文化、科研系统。教育事业单位48万个,人员1400万,约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50%;卫生事业单位10万个,人员400万,约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15%;文化事业单位8万个,人员150万,约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4%;科研事业单位8000多个,人员69万,约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2.4%。

  教育事业单位改革

  1998年,对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全部211所学校的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普通高校除两个暂由国家局管理外,其余91所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除几所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成人高校就地并入普通高校或改制为培训教育机构外,其余72所成人高校,与46所中专和技校一起,由部门管理转为地方管理。

  1999年1月,5个军工总公司所属400多所学校的管理体制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000年2月,国务院其他部门所属161所高校和617所成人高校、中专和技校的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又进行了调整。至此,初步建立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以省级政府统筹为主的高校管理体制。

  2000年,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将高校的后勤服务经营人员、相应资源及操作运行,成建制从学校行政管理系统中分离出来,组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形成规模经营,提高高校的办学效益。

  2002年,将农村中小学上收到县集中管理,撤销乡镇政府设立的专门教育管理机构,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将农民办教育变为县以上政府办教育。同时,制定了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标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辞退代课教师。

  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对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中小学教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卫生事业单位改革

  我国历次医改的主要内容

  卫生事业改革从放权让利开始,扩大医院自主权,通过市场化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1992年,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办成经济实体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推进卫生改革的总要求,包括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卫生管理体制、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等。

  2000年,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政事分开,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内部引入竞争机制,放开管制,规范运营,改革药品流通体制,加强监管,实行医药分家等。

  2003年,决定建立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并开始新农合试点。同年,非典发生直接暴露出了公共卫生领域的问题,客观上加快并推动了卫生体制的改革。

  2005年,国务院决定把新农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并要求在县、乡、村三级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服务保障。

  2006年,国务院提出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会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2009年,国务院印发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重点抓好五项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改革开放30年我国文化发展和体制变迁之路

  2003年7月,中央决定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重庆、深圳、沈阳、西安、丽江等9个省市和山东大众报业集团等20个新闻出版单位、国家图书馆等6个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文艺创作演出单位、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等9个文化企业单位共35个单位进行改革试点。

  2005年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是对经营性的文化事业单位实行改企转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二是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加大投入,调整资源配置,完善运行机制,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三是推动主辅分离,将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销售部门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四是深化出版发行体制改革,将出版发行单位转企改制,地方出版发行单位和高校出版社于2009年底完成,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除保留4家公益性出版社外其余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

  据不完全统计,为保障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从2003年到2009年,中央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25个配套文件,明确了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时在国有资产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安置、财政税收等多个方面的配套政策,为推动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平稳过渡提供政策保障。

  科研事业单位改革

  1985年以来,针对科技与经济脱节、科研人员积极性不高、机构重复分散等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科技部门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调整完善科研院所运行机制。改革科研院所拨款制度,将原来按人头划拨的事业费减少到1/3,剩下的2/3改为课题费,由科研单位通过申报课题进行竞争,调动科研院所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推进技术市场建设和科技创新。

  1992年,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要求调整科研机构,分流科技人员,鼓励研究机构进入或转为企业。

  1995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加速科学技术进步作出决定,明确要求调整科技系统的结构,分流人才,从体制上解决科研重复设置、力量分散、与经济脱节的问题。

  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个和建设部等11个部门所属134个,共376家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改企转制。

  2000年,国务院22个部门所属265个公益类科研院所实行分类改革,或改为企业,或改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或改为中介机构,或进入高校。全国县级以上科研所5800家中,已有2000多家转为企业、进入企业或高校。

  2004年底,部门所属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方案批复工作全部完成。国务院20个部门所属的265个公益类科研机构通过调整结构、分流人员,形成了100个左右的重点院所和1.56万人的精干研究队伍。
(责任编辑: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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