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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和辛亥革命的意义
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社会矛盾、中国工人阶级的成长、民主政治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传播,都对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提出了客观要求,提供了最重要的条件。
1911年,中国发生了比较完全意义上民族民主革命——辛亥革命。
仅仅过了十年,1921年中国发生了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件——中国共产党诞生了。
这两个伟大的事件之间有什么关联呢?
循着历史发展的客观逻辑,可以清楚、明确地看到,辛亥革命后的中国社会现实,呼唤着新的阶级力量及其领导者、组织者的出现和担当;同时,辛亥革命又为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创造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组织条件。
复杂社会矛盾赋予无产阶级历史使命
辛亥革命后的中国社会矛盾,呼唤着无产阶级及其领导者组织者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辛亥革命有着伟大的历史意义。它不仅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而且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创立了共和制的中华民国。至高无上的皇权都可以推翻,这一事实本身就大大地促进了全民族的觉醒,大大地推进了人民大众的思想解放,为中国的先进分子寻求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的道路拓宽了视野,提供了较为宽松的大环境。
但是,由于领导革命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力量的弱小和其固有的阶级局限性,辛亥革命的领导者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治纲领,在实践上也没有完成这一当时中国社会最迫切的任务。革命后的中国社会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军阀的黑暗统治,仍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因之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对象。
一方面,辛亥革命后,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和压榨,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使中国面临着亡国灭种的险境。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1月5日政府宣布对外文告:“凡革命以前,所有满政府与各国缔结之条约,民国均认为有效,……”“革命之前,满政府所借之外债及所承认之赔款,民国亦承认偿还之责,不变更其条件,……”“凡革命以前满政府所让与各国国家或各国个人种种之权利,民国政府亦照旧尊重之。……”
这就是说,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领事裁判以及租界等等一概有效。临时政府以为用这样谦恭的态度能够换取帝国主义对自己的支持,甚或停止进一步的侵略。事态的发展证明,这完全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仅仅过了三年,日本帝国主义以支持袁世凯恢复帝制为诱饵,于1915年5月9日强迫袁全部接受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这个亡国条约规定了日本在我国的山东省、东三省的南、东部及内蒙古的特殊权利;规定“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让与或租借与他国”;聘用日本人为中国政府的政治、财政、军事等顾问,合办某些地方的警察局、军械厂,把一些地区的铁路建造权、开发矿山投资优先权让与日本,等等。
段祺瑞控制北京中央政府时期,日本以“铁路借款”、“矿山借款”为由取得了东北的吉长、吉会铁路和所谓满蒙五铁路以及吉、黑两省的森林、金矿的抵押。以“无线电台借款”、“有线电报借款”为由,控制了我国的电讯事业。通过“参战借款”、“军械军火借款”的名目取得了所谓中国参战军的指挥权。
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日本与段政府以共同抗敌为口实,于1918年5月签订了“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和“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由此日本取得了在我国驻兵和军队自由出入我国东北与蒙古的特权。
另一方面,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使苍生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代表袁世凯,依靠帝国主义的支持,假冒拥护“共和”,骗取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信任和妥协,攫取了辛亥革命的果实。他政权一到手,就展露出反革命的真面目,他一手导演了暗杀国民党著名活动家宋教仁的丑剧,不久又取缔解散国民党。他对民主共和的标志——国会,也嫌其掣肘,下令解散。他废除曾起过积极作用的孙中山先生参与制定的规定主权在民、人民一律平等、人民享有各种自由民主权利的南京临时约法,炮制了赋予他个人极大权力的宪法,为他当皇帝铺路。为了当皇上,他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接受了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他当了八十三天的洪宪皇帝,终于在全国人民的唾弃中死去。
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分化为直、皖、奉三大系,同时各省还有不属于北洋系统的小军阀。中国出现了一个去掉一个清朝皇帝,接着又出现了袁世凯等一批大小军阀即大小皇帝的局面。这些大小军阀为了取得中央政府的统治权,在各自的洋主子的支持下,扩充实力,从而引起了无休止的争斗。战乱使苍生百姓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他们把先进分子、革命人士诬为乱党,对其捕杀不已。中国共产党的缔造者之一的李大钊烈士,就是牺牲在奉系军阀的绞刑架下。他们豢养了那么多兵丁,兵丁要吃饭穿衣,就靠横征暴敛。这就使已无生路的苍生百姓除了反抗只有灭顶。
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这种矛盾,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就以各种形式抗争,力图解决。农民群众斗争了,但是失败了;资产阶级改良派斗争过,失败了;资产阶级革命派斗争过,且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胜利,但在彻底解决这个基本矛盾问题上,也失败了。
客观存在的基本矛盾,呼唤着彻底解决。出路在哪里?依靠哪个阶级才能完成这个历史使命?历史作出了回答,只有依靠新的阶级即中国无产阶级,才能完成这个历史使命。
中国工人阶级登上历史舞台
中国工人阶级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企业的发展而产生、成长起来的。
中国工人阶级最早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外国在华企业中,随后又出现在19世纪60年代清政府的官办企业和70年代兴起的民族资本企业中。这就出现了一个很独特的情景,即中国的工人阶级比本国资产阶级的产生早一些,资格老一些,因而社会基础更广泛一些。
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的社会政治地位有很大的变化。资产阶级革命派掌握了南京临时政府的领导权,不少商界人士也都参加了各地的军政机构,担任了要职。社会政治地位的变化,使其不仅获得了在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某些发言权,而且可以通过所掌握的权力,制订若干有利于振兴实业的政策法令。如1912年12月5日,工商部颁布了《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1914年1月同时公布了《公司条例》和《公司保息条例》;1914年3~4月颁布了《矿业条例》和《审查矿商资格细则》;1915年公布《农商部奖章规则》,等等。
这些条例细则,虽然不够完善,有的公布后并未实行,但总体上看起到了积极作用,解除了呈请开办企业的若干限制,废除了封建性的专制垄断等。这就开创了民国初年民族资本发展的有利局面。再加上当时正赶上第一次世界大战西方列强无暇东顾的机会,使得中国民族工业获得了一个发展史上的黄金时代。据统计,从1914年到1919年,民族资本共新设厂矿379家,平均每年63家,新投资本8580万元,平均每年1430万元,年平均设厂数和投资额均比此前19年间增长一培以上。民族资本在全国产业资本中的比重,由1913年的16%增至1920年的22%。
随着资本主义企业的发展,中国产业工人的数量也在发展,据统计,辛亥革命前,中国的产业工人约10万人,到1914年增加到100万人以上,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已达200万人以上。
与产业工人同时存在的还有约4000万手工业工人、运输业的苦力、雇农等非产业工人。这些人与产业工人一样处于社会最有底层,靠出卖劳力活命。
中国的工人阶级除具备世界各国工人阶级共有的优点外,还具备自己的特点。这主要是中国工人阶级身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的三重压迫剥削,恶劣的劳动条件、食不果腹的生活条件,远超过世界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群众,这自然会培育出中国工人要求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即培育出极强烈的革命性。中国工人阶级人数相对来说比较少,但大多出身于破产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他们了解和深切体会贫苦农民大众的生活艰辛和苦难。所以当斗争需要时,他们很容易发动和组织广大的贫苦农民参加斗争,形成极其广大的革命阵营,陷敌于孤立。所以,中国工人阶级具有最彻底的革命性和坚强的战斗力。
随着中国工人阶级的成长,中国的工人运动也在逐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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