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板凳
楼主 |
发表于 2011-10-17 07:25:41
|
只看该作者
3.政府推动
评定职称求突破
教师职称评定中存在的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7月15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将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8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并设置正高级职称。
其实,自2009年2月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就在陕西宝鸡、山东潍坊、吉林松原开展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两年多来,共有121514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职务过渡,15560位中小学教师获得晋升及聘任。
过去小学教师中级就到了“天花板”,现在,可以当正高职的“教授”了。在改革中被评为高级教师的宝鸡市东仁堡小学教师陈展宏说:“我们小学教师获得了尊重,受到了激励。”
“主管部门须敢于放权,尽可能让利益相关者成为改革主体。”潍坊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徐友礼说。潍坊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把具体评审权力还给学校,学校也把评审方案的制定放权教师,最终方案要获得85%以上的教职工同意通过。这种办法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积极性,一些没评上职称的教师也心服口服。
在不少地方,乡村教师成为职称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浙江省衢州市实行倾斜政策,农村教师不仅可以免考计算机,论文和课题等可降一级要求,评审时还能接受单独考核评价,更注重考核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
福建省对申报评审中、高级职务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在统一评审条件下予以适当照顾,并特别强调,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不能忽视农村代课教师的存在。”袁桂林指出,职称问题,还要从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入手解决,让不同身份的教师都有可以追求的晋级目标。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涉及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上千万教师的切身利益,既要积极推进,也要稳妥进行。当前,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但愿改革能让职称成为安定乡村教师的“定海神针”,让乡村教师成为农村教育发展的不竭源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