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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下午,我们一行三位教师前往武汉市**区辅读学校参加”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工作培训会“学习,请来了**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主任孙月鹤老师莅临分享“特殊儿童问题行为干预原理”,过来参加培训的老师有曾经学习特殊教育的学生,现在成为了老师,也有家长,部分有特殊儿童就读学校的老师代表和普通学校的幼儿园和小学老师,我们幼儿园虽然并没有特殊儿童,但是听了这个培训学习,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联想经历,我们常常会想,身边人到底有没有“问题学生”呢?哎?好像有!比如说谁谁谁控制不了自己,在严肃的场合做不恰当的事情,甚至想到小宝宝有一个阶段爱扔东西、做重复的事情、玩排便物、小小年龄偷亲小女生、要和别人结婚等等,我们局的看起来好似怪异的、不能理解的行为,往往下意识的将他们定义为“问题孩子”,但是在孙月鹤主任的细致讲解和例证辅佐,让我们这些“门外汉”近距离的了解“问题行为”,原来我们对这个词的误解有那么大。
问题行为是指个体在行为上失去常态并给他人造成困扰或妨碍生活适应的行为,它有三种分类,行为不足、行为过当和行为不当,不同的问题行为应当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干预,如果行为不足,该在这个阶段达成的并没有达成,就采用强化的方法,如果行为过度,则是采用惩罚的方法进行约束,如果行为不当,要改变认知,采用消退处理的方法,另外认知行为疗法还可以帮助改变一些小的问题行为。
注意要仔细分辨,不应该盲目的、片面的给人下结论,不要将异常行为与问题行为划等号,不要讲过度行为、敏感反应与问题行为划等号,更不要将疾病下的行为判定为问题行为或以成人化的行为标准来衡量儿童的行为。
不管是问题行为还是异常行为,或者成长教育中其他的习惯养成,都要妥善处理,选择合适的、正确的方法,切勿适得其反。
每一个孩子都是恩赐的礼物,每一步的教育都不得马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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