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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十六:承担责任;服务社会】1.责任的含义和来源:含义:责任是一个人分内应该做的事情。来源:对他人的承诺、职业要求、道德规范、法律规定。
2.列举:你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扮演的角色 | 承担的责任 | 家庭中的子女 | 孝敬父母、帮父母做家务 | 学校里的学生 | 遵守学校纪律、认真学习 | 社会中的公民 | 遵守社会规则、维护社会秩序 |
3.承担责任会付出哪些代价?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还可能因为做的不好而受到责备,甚至处罚。
4.承担责任会获得哪些回报?包括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更重要的是精神方面,如良好的自我感觉、获得新知识和技能、赢得他人赞许和尊重。 5.我们怎样对待那些不是自愿选择的责任?(1)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自愿选择的,但我们仍然应承担责任;(2)我们可以改变自己对待事情的态度;(3)要当作不可推卸的责任,全身心投入,同样可以做得出色。
6.青少年养成亲社会行为?答:意义:谦让、分享、帮助他人、关心社会发展等亲社会行为,有利于我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获得他人和社会的接纳与认可,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能促进我们全面发展,也能促进生活的和谐稳定。做法:(1)主动了解社会,关注社会发展变化;(2)要遵守社会规则和习俗,热心帮助他人;(3)主动关心社会,积极融入社会,倾力奉献社会。
7.中学生可以参加哪些公益活动?答:为灾区捐款捐物;到社区打扫卫生;义务植树;向人们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
【考点十七:宪法】1.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2.【宪法的地位:】(1)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4)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
3.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是怎样的?(1)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的原因】:①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范围内行使。②有利于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5.【青少年怎样学习宪法】?(1)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知识;(2)认同宪法,增强对宪法的信服;(3)践行宪法,将宪法原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4)向人们大力宣传宪法的重要性;(5)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
6.【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2)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考点十八:维护国家利益与安全】1.怎样捍卫国家利益:(1)以国家利益为重,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2)为了国家利益,有时需要放弃个人利益;(3)坚决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为什么要维护国家安全:(1)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2)国家安全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
3.公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护国家安全:(1)既可以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也可以为维护国家安全积极建言献策;(2)既可以检举、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也可以监督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开展。
【考点十九:礼仪、诚信】1.文明有礼的重要性?文明有礼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前提,能促进社会和谐,体现国家形象。
2.怎样做我们有礼的人?(1)要态度谦和,用语文明;(2)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3)要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学习、观察、思考和践行。
3.诚信的内涵:(1)诚信就是诚实、守信用;(2)在道德层面,诚信是一种道德规范和品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内容;(3)在法律层面,诚信是一项民法原则。
4.为什么要讲诚信?诚信有什么重要性?(1)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2)诚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3)诚信促进社会文明、国家兴旺。
5.如何践行诚信?怎样做一个诚信的人?(1)树立诚信意识:要信守承诺,不轻易许诺,许诺的事就要做到。(2)运用诚信智慧:当尊重个人隐私与对人诚实冲突时,应遵循伦理原则和法律要求做出合理选择。(3)珍惜个人诚信记录: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要弘扬诚信文化,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 【考点二十:我国国家机构】国家机构 | 性质 | 最高 | 组成 | 职权 | 国家权力机关 |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 | 国家主席 | 国家主席 |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权;外事权;荣典权。 | 国家行政机关 | 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 | 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 |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 | 管理经济、教科文卫等工作 | 国家监察机关 | 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机关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 监督职责;调查职责;处置职责 | 国家司法机关 | 国家审判机关 |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地方各级和专门的人民法院 | 审理案件,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 | 国家检察机关 |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检察机关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最高、地方各级和专门的人民检察院 | 行使检察权,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 【考点二十一:基本经济制度】1.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1)内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决定因素: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3)比较:项目 | 地位 | 形式 | 作用 | 政策 | 公有制经济 | 基础 |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等 | 主体作用 | | 国有经济 | 主导力量 | | 提供公共服务、发展战略性产业 | 保障巩固和发展 | 集体经济 | | | 吸纳社会资金、增加公共积累 | 保护,鼓励、指导、帮助 | 非公有制经济 | 重要组成部分 |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 | 增加税收,扩大就业 | 保护,鼓励、支持、引导,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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