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健全督导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学网络,充分发挥视导员在学校检查与监督中的作用,切实履行视导员职责,积极探索课程教学改革经验、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全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特制定如下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2013〕2 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意见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3 号)及《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推行学校视导员制度的通知》(郑教明电〔2018〕846号)等文件精神, 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作用。
二、视导目标
1.督促、指导教育集团内各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开展课程计划落实的督促与评估。
2.遵循教育规律,保障课程教学改革与教学常规工作的顺利实施。
3.不断促进安全机制和措施的建立,经常性地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
4.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5.扎实开展教育集团内各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学校制定好年度发展规划。
6.加大学生资助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督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
三、工作职责
1.督促教育集团研究建立自我监督、自我评价与改进机制,并接受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指导;
2.对教育集团内各学校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教育集团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其它重点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3.联络教育集团挂牌责任督学,参与和协助督学责任区工作;
4.落实教育督导评估、监测、跟踪整改和情况报告工作;
5.定期开展教育集团内各学校调研工作,向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学校责任区督学和本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教育集团内教育督导信息工作,负责郑州市教育督导信息平台各项督导任务的接收、落实、报送和交流工作;
7.参加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四、工作重点
1.校园安全。检查教育集团内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情况;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2.规范办学。检查教育集团内各学校作息时间执行情况;检查集团校课程开设情况,重点是音体美、综合实践活动、快乐大课间和校园体育活动落实情况;检查学生考试、作业布置等情况。
3.师德师风。检查师德师风建设自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
4.教学常规。检查教师备课、学生作业、单元检测等情况;推门听课,检查教师有无无备课上课以及课堂教学是否有创新。
5.从教行为。检查教师“八严禁”情况。
6.学生资助。检查有无弄虚作假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