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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初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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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桂馥兰香
时间:
2018-6-22 11:51
标题:
初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各初中、小学: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期末教学工作安排意见,现对我市初中、小学期末教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期末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工作
(一)提供部分试题,统一时间组织质量检测
教师进修学校为全市初中、小学提供部分学科试题,统一时间组织质量检测。鼓励学校自主命题,小学要坚持分项测试与综合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测试。
1.提供试题的科目。小学3—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初一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初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
2.严格组织检测。每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座位安排要符合检测规定。提供试卷科目应以闭卷形式进行检测。
3.认真进行评卷。质量检测必须依据答案标准认真组织评卷工作,填写成绩统计表,并于7月18日前上报进修学校中、小教部。
4.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检测要认真组织,做好检测方案,以等级制进行评定。
5.各学校对学生学业质量检测结果不得公开排序,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公布。成绩分析要本着对学生具有激励的原则进行,学生成绩发放可以采取每人一个成绩条,可以附上最高分、平均分等数据,以便引导学生和家长进行自我分析。
(二)质量检测时间安排
小学:
日期
年级
科目及分值
考试时间
7月12日
上午
三年级
语文(100分)
8:00-9:10(70分钟)
数学(100分)
9:20-10:20(60分钟)
英语(100分)
10:30-11:10(40分钟)
下午
四年级
语文(100分)
13:00-14:10(70分钟)
数学(100分)
14:20-15:20(60分钟)
英语(100分)
15:30-16:10(40分钟)
7月13日
上午
五、六年级
语文(100分)
8:00-9:20(80分钟)
数学(100分)
9:30-10:40(70分钟)
英语(100分)
10:50-11:30(40分钟)
初中:
日期
年级
科目及分值
考试时间
7月12日
上午
初一
政治(100分)
8:00-8:40(40分钟)
历史(100分)
8:50-9:30(40分钟)
地理(100分)
9:40-10:20(40分钟)
生物(100分)
10:30-11:10(40分钟)
初二
政治(100分)
8:00-8:40(40分钟)
历史(100分)
8:50-9:30(40分钟)
英语(140分)
9:40-11:10(90分钟)
下午
初一
语文(120分)
13:00-15:00(120分钟)
初二
语文(150分)
13:00-15:30(150分钟)
7月13日
上午
初一
数学(120分)
8:30-10:00(90分钟)
英语(120分)
10:10-11:20(70分钟)
初二
数学(150分)
8:00-10:00(120分钟)
物理(100分)
10:10-11:30(80分钟)
(三)报数、领卷安排
需要试题的初中、小学于6月20日前将试卷数量按类别报给印刷厂(电话:89836290)。为了便于考务和保密,各校报数时按下列要求操作:
1.初中以校为单位,按年级、每考场30人报数;如:280人,报9个考场,加10人。
2.农村小学以村小为单位按年级报数,局直小学、街道小学以学校为单位按年级报数。
3.各初中、小学7月11日下午2:00—3:00各派2人(1名校级领导和1名教师)到印刷厂领取试卷。
(四)保密工作
各中小学校长要高度重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切实做好保密环节的工作,确保质量检测的可信度。
1.各中小学如果使用进修学校统一提供的试卷,要严格按照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组织质量检测,不得提前和推后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普教科同意。
2.完善签字制度。各校必须派责任心强的领导和教师各1名按时取卷,试卷领取之后,校长必须亲自验收,并与取卷人同时签字确认试卷没有启封泄密。
3.妥善保管试卷。试卷取回后必须专室、专柜存放,门和柜的钥匙必须由两名校级领导分别保管。农村小学、初中试卷领取之后,必须存放于中心小学和中学校部,考试当天领取。所有签字手续待考试结束后,全部由中小学校长统一保存备查。
4.若发现有关学校未按上述要求执行,造成试题失密者,将追究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工作要求
1.各初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期末质量检测的组织、保密、考试、评卷、成绩统计等工作,考试结果应纳入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中。
2.中心小学在组织考试中不得调动学生,不得分片考试,只能调动教师监考,确保学生考试安全。
3.试卷费不得向学生收取,从生均公用经费中支出。
4.各校必须按时报数、取卷,不得有误。
二、期末教学工作管理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工作的管理。要认真落实《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教发〔2017〕86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7〕93号)等相关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严格落实三级课程计划要求,严格规范中小学作业总量,不得超进度讲新课。
2.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校要安排教师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要严格执行“校历”规定,不得以评卷为由私自将学生放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学生统一放假的,学校要书面上报教育局普教科备案批准。因私自放假出现的不安全事件,一切责任由学校承担。初中三个年级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期末期间,教育局将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学校遵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杜绝违规行为发生。对违规行为,依照规范办学的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三、关于教学工作总结
各初中、小学要对本学期教学管理工作、德育工作分别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纸质版于7月20日前上报教师进修学校中教部、小教部、教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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