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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烈士活动告市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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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3 17:3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永远铭记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英雄烈士,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进一步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烈士公祭办法》,肇庆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清明节期间,全市各行各业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向烈士墓敬献鲜花,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群众文明祭扫,群众可通过网络(登录国家公祭网:xx;中华英烈网:xx)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三、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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