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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领导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题责任,在全馆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7〕1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x教办安稳〔2017〕x号)和《xx学院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消除xx学院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xx学院认真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学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以杨昌斌书记为组长的xx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付文德副院长主抓xx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制定了具体的《xx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6月9日,xx学院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及时向全体教职工传达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文件、精神;传达和学习学校《关于印发<xx学院学生安全管理“十不准”的通知>》、《xx学院xx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细化部署。同时在xx学院主页开辟综治专栏,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应急预案及基本安全常识。
三、6月19日,xx学院专门召开会议,向职工传达学校“6.16安全工作紧急会议”内容,强化安全意识和部署具体安全工作,同时集体学习了《xx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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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xx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建立干部带班、值班制度,排查隐患,预防故事发生,并建立巡查记录台帐。xx学院分别于6月8日、14日、23日、24日、25日、26日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发生安全事故。
五、6月24日—26日,xx学院按学校通知要求,落实应对强降雨灾害天气的排查、预防工作,安排馆领导带班、值班。
由于领导高度重视、预案周密、组织有力、部署高效、落实到位,xx学院“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未发生安全事故,为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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