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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发言稿
在汛期来临之际,市政府召开这次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启动安排全市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涉河违法行为,规范河湖管理秩序,确保汛期江河畅通,推进河长制全面落实。刚才,市水利局局长吴平同志对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全面安排,市公安局副局长雷xx同志对落实河道警长制,扎实做好整治行动进行了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增强涉河违法行为整治的紧迫感
首先,抓好涉河违法行为整治是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中央决定从今年起全面推行河长制,中省先后召开会议,印发了意见和实施方案。3月20日,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徐市长亲自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全面建立“四级河长制”,落实责任,加大河湖管理和治理力度。我市水资源丰富,河流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32条,1000平方公里左右12条,是全省河网密度最大的地区,是汉江流径最长和南水北调水源涵养面积最大的地区,保护水资源,确保水质安全、生态安全,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责任重大。这次开展全市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就是要围绕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对全市涉河所有违法行为、突出问题以及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行动,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河长制的全面深化落实。
其次,抓好涉河违法行为整治是确保江河安澜的现实要求。近年来,我们通过依法治水、工程治水、源头治水、联动治水,河湖管理日益严格,防汛减灾能力有效提升。但也要看到,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还存在诸多隐患和问题,由于部分地方思想重视不够、执法监管不到位、机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个别河流管理不到位,乱挖、滥采、乱建、乱捕等问题屡禁不止,造成局部生态破坏,去年全市有7条河流水质较2015年变差,特别是一些河道乱占乱建问题,不仅破坏环境,还造成了一些新的安全隐患,给防汛减灾工作带来了更大压力。这次开展涉河违法行为整治就是要在汛前,以问题为导向,以隐患为重点,对全市涉河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排除隐患,从严治理,依法打击,通过高压整治,确保江河安澜。
第三,抓好涉河违法行为整治是回应社会关切的迫切需要。涉河违法行为一直是备受媒体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敏感话题。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对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就河道乱占、乱建、乱捕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广大群众反映也很强烈,经常通过网络贴吧或者来信来文反映有关问题,有的言辞犀利、怨声载道,充分说明涉河违法行为整治与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这次开展涉河违法行为整治就是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顺应民意,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下功夫逐一排查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给全社会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抓好整治行动,千方百计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河长制“六无六有”目标,突出整治重点,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河道防洪安全、水质安全、生态安全。
一要周密制定方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开始,到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要坚持从严整治、确保实效的要求,周密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六无”(无垃圾、无直排、无碍洪、无违建、无违采、无损毁)的目标要求,将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部纳入专项整治行动,分门别类针对汉江及其重要支流和农村沟溪,加强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排查登记,摸清底子,建立台账,明确整治任务,逐一落实整治责任人和整治措施,列出整治任务时间表,迅速开展整治。市河长制办公室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职责,各级河长是涉河违法行为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职,牵头抓好整治,确保问题排查到位、督查到位、整改到位。各县区涉河违法行为整治方案要于4月20日前报市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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