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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应公民道德建设的需要
小公民教育着眼于未来社会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是整体提高公民素质的重要基础。早在2002年,《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便发布施行,该《计划》强调“通过具体实践活动,增强儿童的公民理解和体验,培养儿童的社会责任感,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行为习惯,为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做出贡献”。近年来,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小公民教育作为全面育人的重要载体和内容,更是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和重视。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座谈会上强调指出,“任何一种思想观念,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来并发挥作用,就要从少年儿童抓起”。学校是少年儿童道德建设的关键环节,开展小公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
2.朝向公民教育的国际理解
随着社会发展全球化趋势,公民素质的外延有了一定的拓展,一项包括英国、美国、德国、泰国、日本、荷兰、希腊、匈牙利、加拿大等九个国家的关于公民素质的跨国研究指出,能够胜任未来挑战的公民必须具备八项特质:(1)处理全球性问题的能力;(2)与他人合作,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3)了解、接纳与包容文化差异的能力;(4)批判性、系统性思考的能力;(5)以非暴力方式解决冲突的意愿;(6)为保护环境而改变自身生活方式与习惯的意愿;(7)保护妇女和少数、弱势群体的敏锐性与能力;(8)参与地区、国家、国际各层面政治事务的意愿与能力。公民素质的发展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公民教育,学校开展“小公民教育”同样也要着眼于未来,进一步深入开展,培养具有良好品格的少年儿童,为培养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打好坚实基础。
3.契合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要求
就学生个体发展而言,公民素质是学生核心素养的一部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提出“社会参与”方面的两大核心素养,其中“责任担当”素养具体化为三个基本要点,即社会责任、国家认同和国际理解。这些核心素养就是公民素质的表现,需要以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学生的参与与体验中逐步形成。因而,小公民教育不仅着眼于社会发展需要,更是着力于学生核心素养要求,契合发展学生核心素养这一教育目标。
4.厚重学校文化建设的内涵
我校创建于1997年,学校现有54个教学班,3500多名学生,178名教职工。校园占地53759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2376平方米。多年来,学校致力于打造“承传统、提品位,习礼节、修品行”的“和”文化特色,培养具有现代生态人格和生态精神的幸福师生,打造人与人、人与自然、各学科之间完美相融的文化之境。学校“和”文化将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与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融于一体,注重学生未来发展,突出对学生品格养成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文化育人力量,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途径,“小公民教育”是学校基于“和”文化建设创新育人模式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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