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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嘉佳幼儿园群体性事件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和内部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妥善处理种类矛盾,积极、有效防范危及本园安全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要 求,积极稳妥处置由教职工及家长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正确把握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概念、等级和处置原则,规范处置群体性组织指挥机构、力量调度、装备配置、现场处置行为。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二、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概念
群体性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根源是利益矛盾问题,表达的是利益诉求,表现为聚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形式。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是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行为:①聚众冲击、围堵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②聚众堵塞国家干线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的;③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④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及经营场所物资的; ⑤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引起跨地区、跨行业连锁反应的; 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⑦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 ⑧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⑨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⑩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群体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黄婷婷(园长)
副组长:陈太桑(副园长)、符永艳(副园长)
组员:韦秀琼(校医)、林丽花(保教主任)、方海清(园警)、王敏(教师)、张惠璇(教师)、林秀梅(教师)
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由园长黄婷婷担任指挥长。
四、现场处置和后续工作
(一)处置要求
接到群体性事件报告,处置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安排相关职能部门主管负责人快速赶赴现场,要正确把握“四不”,即不懂政策没有经验的人不要派;导致群众情绪激化的话不要说;不符合政策、法律的态不要表;通过努力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不要开,防止造成工作被动。
1、单位领导对下列群体性行为,要及时、主动做好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
①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
②聚集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者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发生在单位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小范围聚集 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人质或者打、砸、抢、 烧等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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