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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8 10:07: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无意间看了一个演讲的小视频,很有感悟,在解释社会上的某些现象。里面有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主要意思相信大家都知道。但我常常会疑问“这是指某个方面呢?还是对所有事件都适用?”

      想到这里就会想到我的小学班主任。他对我的影响很大,他是个男的语文老师,他体育很好,貌似以前是个体育老师。他在我们小学阶段里一直很强调写字,他不让我们写连笔字,作业本里有连笔字的都会圈出来而为了促进我们养成这个习惯,他也申明自己不写连笔字,黑板上的粉笔字、 作业本里的批注、课本的笔记、他都和我们一样一笔一划地写。即使是有时不小心连笔了,他也会自行纠正或者我们纠正。主要的是他从不会说 我是大人我就可以…… 这类话。通过这个事例我觉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思想和行为方面是绝对试用的。

      但是在物质方面又是如何理解?对于一些我们不喜欢的东西不想接受的东西不能推脱给别人是无疑的。但若这些东西我们不想要了不需要了而别人刚好需要的话又是怎么样?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二手吗?若这时也坚持“已所不欲,勿施于人”那岂不是与这“二手“、”重复利用”的话语所对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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