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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发言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认真总结今年前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策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刚才,中林同志通报了前三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和构建我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赞成,请大家抓好落实。西秀区政府、紫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分析很透彻,措施很具体,关键是要抓好落实。下面,就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找准问题,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99起,死亡112人;(按可比口径)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2起,下降5.69%;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2.75%。其中: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保持了“零死亡”的良好态势。
从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来看,我市事故总量仍然较大,死亡人数不降反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依然突出。今年1—9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8起,死亡91人,占本年事故总数的89.45%,占死亡总人数的81.25%。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全省唯一的一次重大事故,就是我市“8·20”紫云重大道路运输事故。二是安全监管力度不够。“事故总量大、较大事故高发、重大事故全省只有xx发生、大部分县(区)均未能实现“双降”目标等等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存在监管履职不到位情况,对“三个必须”的要求未能落实到位,工作力度、监管力度不够。“8·20”紫云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市个别县(区)和部门安全监管弱化,流于形式;隐患排查多、处置整治到位少;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弱,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不理想,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没有一以贯之地重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仍然没有形成;部分新建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度措施、责任体系不健全不完善。
四季度雨雪、凝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多,是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而且年底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往往赶工期、抢进度、追指标,特别是煤矿行业回暖、烟花爆竹行业到生产销售旺季,极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一些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容易集中反弹。加之年终岁尾,人流、物流相对集中,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压力明显加大。同时,第四季度节庆多、会议多,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省、市一系列重大会议即将召开的特殊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安全监管摆在更加重要的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落实好安全措施,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性机制建设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16〕12号)等文件要求,将通过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来达到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目的。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立足安全生产大局,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的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立即行动起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形成安全生产的工作合力。要突出超前预防、前端处理,深入排查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消除隐患,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依法惩治各类危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格监管执法清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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