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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会发言稿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刚才,泽廷和肖坤同志分别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要继续做好选民登记的后续工作
选民登记是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xx区选举区人大代表的120个选区,应登记选民24.3万人,目前还有将近4万选民没有进行登记。这说明选民登记工作还有较大的缺口,还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努力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越是到后期,一些遗留问题、难点问题和潜在的问题,就越容易暴露出来,工作的难度也会越大。特别是我区的“人户分离”人员、行政村整体拆迁人员以及一些零散单位人员的登记工作,任务仍然比较艰巨。这需要我们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力量、加强宣传,下大力气核实、查清选民情况,动态化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现在距离投票选举日还有一段时间,在投票选举日之前,一些单位、选民的情况还可能会发生变化。要注意这些情况的变化,保证应登记的选民及时登记,避免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选民登记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镇乡、街道要把选民登记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选区上,抓住关键环节,责任落实到人,逐个选区检查落实;各工委也要对本系统所属单位的选民登记工作进行一次普遍检查,确保做到“不错、不漏、不重”,特别要注意不漏单位、不漏人。
二、要依法做好提名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的各项工作
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是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步骤和关键环节,也是人大代表“入口”的第一关。严格依法做好这个环节的工作,对于调动广大选民积极性、保证代表素质和结构符合要求、实现人大换届选举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要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稳妥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情况介绍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这一阶段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加强引导、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
一要加强考察审查工作。这次人大换届选举,与以往相比最突出的要求,就是对考察审查工作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市、区两级对代表人选的考察审查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代表人选的资格条件和标准,规定了可以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13项基本条件和不提名推荐的9类人员,由组织部门承担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责任,对考察、审查结果负责。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既要加强督导、关口前移,夯实各项前期工作,又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认真、及时、准确、细致地做好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切实把好代表候选人的“入口关”,坚决防止不符合资格条件和标准的人员被推荐上来。要按照“过程留痕、结果查究”的原则,统筹抓好资格联审工作,建立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坚持谁考察谁负责,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严格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要高度重视政党、团体推荐的人选,注重在选民中的公认程度,同时也要重视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对于合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必须列入候选人名单,如实上报选举委员会,不得隐瞒、调换或者增减。对于个人自行申报为代表候选人,而没有政党、团体和法定人数选民推荐的,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对于选民本人提出作为代表候选人的意愿,并有10个以上选民联名推荐的,选举委员会要认真审核,区别情况处理。对反映选民真实意愿、符合法定人数推荐的,要列入候选人名单;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选民签名的,要向联名推荐的选民讲清楚、说明白,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对可能出现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名推荐参选行为,要依法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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