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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旅游系统“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保证2016年“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根据《莆田市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理念,紧紧围绕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要求,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为核心,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整治”为原则,加大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力度,不断提升我市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产业素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提升供给质量 建设质量强市”主题,通过组织“旅游服务质量月”活动,着力解决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服务不达标,以及旅游市场存在的欺客宰客、“黑车”、无证导游、经营业户强索强卖等影响我市旅游形象问题,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市旅游服务质量得到较大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旅游环境更加和谐,游客满意度稳步提升,旅游诚信行为不断提升,为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打造滨海妈祖文化度假旅游胜地奠定良好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旅游服务标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以提升服务质量为主题,在全市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交通车辆、旅游购物场所等涉旅窗口行业,开展各项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规范化、专业化、细微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加强诚信建设,开展市场检查周活动,通过开展明查暗访、旅游投诉反馈、旅游者随机调查等活动,实时监测并及时反映旅游服务质量状况,为旅游消费者正确选择旅游产品提供参考,及时向企业反馈旅游产品质量、改进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
(二)加大旅游执法检查力度,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原则,落实“清心游福建”旅游投诉快处先赔机制,以各县(区、管委会)政府为主,各县(区、管委会)旅游局配合保障,集中打击、清理、整治一批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旅游环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解决旅游风景区及周边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差、秩序混乱、欺客宰客和旅游饭店及购物场所等单位服务不达标、使用价格欺诈手段宰客等问题;下大力解决旅游交通车辆欺客宰客、非法拉客和旅行社不讲诚信,用“黑车”、雇无证导游欺客宰客和导游素质低等问题。
(三)强化责任制,创造旅游安全环境。各涉旅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重点抓好旅游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合同行为,做好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投保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四、工作重点
(一)整治规范星级饭店经营服务。对星级饭店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服务质量访查,着重解决饭店服务水平与星级严重不符、服务标准低等问题。
(二)整治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要按照《旅游法》规定开展旅行社经营行为大检查,规范旅行社旅游广告行为,依法打击“黑社”、“黑网点”,严厉查处导游带旅游团超计划购物、欺客宰客、胁迫游客消费、提取回扣和旅行社租用无营运资质车辆从事旅游业务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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