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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2016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方案
各村(社区)委,街道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征兵工作整体筹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街道2016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准备阶段
(一)调整完善组织机构:7月15日前,调整完善街道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作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
(三)租用2台征兵宣传车;
(四)编制打印征兵各种表册。
二、宣传发动、报名阶段
(一)召开街道2016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会议,学习相关法律和条例,安排部署征兵工作。
(二)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街道办公场所、各场镇、主要交通要道的标语由街道宣传办负责制作和悬挂;各村(社区)自行制作宣传标语,悬挂在人员比较集中和醒目位置,不得少于2幅(标语内容由街道提供)。
(三)各村(社区)在征兵工作期间办墙报三期:第一期宣传征兵相关政策;第二期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第三期公示批准入伍青年。
(四)各村(社区)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的同时,及时组织报名登记,并通知外出务工青年返乡报名应征。
(五)开展网上预征和兵役登记。7月31日前,按照《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应届毕业生网上预征的指示》、《重庆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集中开展预征宣传动员,确定预征对象,加强预征对象管理,预征报名网址为xx。
三、目测、初检阶段
(一)7月29日上午9点前由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将报名人员统一带到街道武装部进行目测、初检。
(二)应征青年到街道目测、初检时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以及三张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照片必须是7月1日—7月28日期间照的)。
四、体检、政审阶段
(一)8月1日上报送检花名册;
(二)8月上旬街道组织上检人员到区体检;
(三)8月中旬对体检合格青年开展走访调查和政治考核,认真填写《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和《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
五、推荐新兵、送兵、总结阶段
(一)党工委集体研究推荐新兵;
(二)领发新兵服装;
(三)欢送新兵;
(四)入伍人员录入、资料归档、总结、向区征兵办公室报送征兵工作相关文档和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此次征兵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统筹安排,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征集任务。
(二)加强宣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街道办公场所、各场镇、主要交通要道标语的制作和悬挂,宣传车的调度,宣传站的设置并督促各村(社区)办好宣传墙报;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积极发动适龄青年报名应征。
(三)强化送检任务。为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街道的征集任务,每个村(社区)必须保证完成送检人员4人以上。
(四)严格目测、初检和初审提高上检合格率。
(五)认真开展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确保不发生责任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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