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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镇燃气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城镇燃气行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中、省、市安委会关于“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全面排查、建档挂牌、分级负责、跟踪督办、限时整改、治理销号等制度,按照停业整顿、关停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城镇燃气行业中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摸排城镇燃气管网铺设情况,掌握城镇燃气管网的分步走向。重点对城镇燃气管网涉及的规划审批、压力管道检验监督、城区管网地面表示砖以及燃气管网资料备案移交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
(二)对已建成的城镇燃气管网逐一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对危及燃气管网安全的乱挖乱建等行为进行查处。
(三)继续做好商住一体楼餐饮用户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对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度安检情况、是否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情况、各燃气企业相关设施设备的重点环节及关键部位的安全运行情况、各液化气贮灌站的标准化建设及“点归站”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安全巡查及充装销售记录等、各项燃气工程的规范建设和安全运营情况、燃气从业人员及对燃气用户的宣传教育情况、辖区内燃气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及应急演练开展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月1日-2月29日)
1.全县燃气企业及经营网点、各燃气企业要认真学习宣传中省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开展调查摸底,指导、督促和监督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3月—6月)
由我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市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在中心城区开展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逐条进行登记梳理,建立隐患台账,并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别向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及突出安全问题的燃气企业下发整改通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对存在的违规供用气行为进行整改。
(三)巩固深化阶段(暂定7月-12月)
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区域和单位要开展“回头看”,加大督查力度的频次,确保关闭和整治到位;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严防“形停实不停”或死灰复燃,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抓好“打非治违”工作,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备案督办制度。全县燃气企业及经营网点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并严格落实非法违法燃气企业台账,做到“三查清、三建档、三明确”,即查清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档案,明确打击治理任务和责任;查清具有突出安全隐患的企业基本情况,建立企业档案,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和整治措施;查清燃气企业重点部位和关节环节,建立执法检查档案,明确检查督查重点范围和任务。对处置、处罚和整治情况逐项进行登记建档,做到一企一档、一案一档。
(二)严格落实“三检查”。一是严格落实联合执法检查,全县燃气企业及经营网点要按照县政府的组织,每月至少开展2次跨部门的燃气联合执法行动;二是严格落实专项检查,各相关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专项检查;三是严格落实暗查暗访,市上将适时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全县要结合实际,要增加暗查暗访频次和力度。
(三)严格落实“三凡是、三关停、一追责”。凡是证照不全的企业,必须关停整顿;凡是证照过期的企业,必须关停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必须关停整顿,因关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企业责任和监管责任。在关停期间,要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全县要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燃气企业列入当地“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严格落实“四严双查”要求。专项行动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严格排查各类非法违规行为,严格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严格整改验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的,严禁恢复经营;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安全故的,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全县燃气企业及经营网点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 “六打六治”工作责任,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二)全县燃气企业及经营网点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
(三)全县燃气企业及经营网点要于2016年底前将专项行动总结书面上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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