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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背景下的学校行为方略》学习小结
5月20日,我校王贤德副校长为我们主讲了一场关于高考改革新方案的讲座,让我们对新高考改革有了更好的认识,现总结如下:
一、统一高考招生——高考招生改革的重点
1.考试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业考试相结合、必考和选考相结合。
2.录取不分批次,按“专业+学校”填报志愿,按考生成绩分数段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3.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二、高职提前招生
1.考生自主报考
2.高校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高校双向选择。
三、单独考试招生
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面向中职考生而专门设计。高校分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等,全省统一组织,单独考试,择优录取,按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1.将统一高考、高中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三者结合,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考生自主选择报考高校,经初次筛选通过后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 ,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3.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着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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