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6-2-11 10:55:49
|
只看该作者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各有关单位要把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作为丰富和活跃群众节日生活的重要形式,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和“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的一件大事,与“三下乡”、“四进社区”结合起来,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摆上重要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研究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的安全保障,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地方特色,精心设计载体。要结合各地的资源禀赋、本土文化,多搭建群众需求、社会需要、政府赞誉的载体和平台,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多开展参与性广、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活动,使志愿服务更好地符合现代过节方式,符合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注重典型示范,壮大志愿队伍。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好典型,选取重点场所,针对重点人群,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委成员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回乡成功人士、高校大学生、爱心企业家等积极参与,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行列,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
(四)加大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充分展示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和良好风范,在全社会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营造主题活动的浓厚氛围。
(五)请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各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市志愿者协会等单位于2月26日前向市文明办创建科报送本单位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x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