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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安全意识,消除不安全隐患,使安全工作目标落在实处,学校校长与所属各班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1、教师必须根据季节特点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给学生安全防范、脱险自救的知识。
2、上课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课堂。教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或做与课堂教学法无关的事。
3、学生出现未及时完成作业,没有当好值日生,与同学发生打架等现象,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引导,但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学生;学生忘带课本、作业等,科任教师不能强求学生回家取课本或作业。
4、学生如因打架受伤、不慎跌伤、病症突发,教师应先实施抢救(送医院),并及时报告学校和家长。
5、未成年人不准参与救火活动,不准参加营业性庆典活动,不准参与迷信活动。在校上课时间,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教导处报请校长批准后才可以行动。
6、学生无故旷课或中途逃学,教师要及时追查去向,在1小时内报告学校,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7、对因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认真履行职责,班级内未发生任何安全问题的教师予以奖励。
8、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学校校长(签名)_________
班级 _________ 班主任老师:_________ 课任老师(签名)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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