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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江市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文〔2015〕107号)和《梅岭街道2015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晋江市梅岭街道希信中心小学2015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根据划定的招生片区(桂山社区、蔡厝社区、梅青社区),组织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起始年段实行“零起点”招生、“零起点”教学。
(二)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1.“有效证件”:“两一致”户籍人口凭《户口簿》、《房产证》(含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下同)入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凭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户口簿》、《房产证》入学。
2.“分类招生”:学校按“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的顺序招生,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
3.“电脑派位(抽签)”:因教育资源限制等原因,辖区入学对象超过学校计划招生数的,在分类招生原则下,同类别入学对象通过“电脑派位(抽签)”办法公平确定招生对象。
4.“统筹调剂”:因教育资源限制等原因,属于扩招对象但未能入学者由梅岭街道教育办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街道区域内学额已满的,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三、招生时间
(一)招生程序和招生时间
6月1日前,学校向服务片区发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6日,学校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
7月15日,学校公布适龄入学儿童资格审核结果。
7月25日,学校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7月30日,学校不再接受入学申请。
8月24日前,招生结果送梅岭街道教育办审核,审核时提供新生花名册及各类证件复印件。
(二)未按时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于学校招生时间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
四、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2015年学校招生,《户口簿》、《房产证》等入学时需提供证件的办理时间截止2015年5月31日。
2016年起学校招生,相关证件的办理时间截止当年3月1日。
五、招生办法
(一)学校招生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同属片区户籍;拥有片区房产且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学。
(1)社区住户直系孙辈亲属入学。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下同】拥有片区房产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户口与祖父(母)同户、同属片区户籍。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视同片区招生对象,直接申请入学。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含上级驻晋单位,下同)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入学。
本部分入学对象在提供《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父(母)身份的同时,可选择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申请入学,也可凭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或子女《户口簿》向父(母)房产所在片区或子女户口所在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
祖父(母)与孙辈(外孙)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条款规定,在提供祖父(母)《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以界定祖父(母)为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编制内人员身份的同时,可选择在祖父(母)工作单位所在片区申请入学,也可凭祖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或《户口簿》向祖父(母)房产所在片区或户口所在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
本部分入学对象视同片区招生对象,直接申请入学。
(3)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入学。凭《军衔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向学校申请入学。
(4)“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根据《晋江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修订)》(晋委办〔2014〕134号)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方案》(晋教综〔2015〕2号)精神,“积分优待对象”子女要求选择小学入学优待政策的前600名,若是落户本街道,可在本街道任何一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申请入学,学校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入学对象不超过10人;因名额限制未能在申请小学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小学入学。
(5)梅山社区适龄儿童入学。梅山社区1—10组居民、君悦湾小区业主的直系子女,可申请入读我校。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学。
(6)沟头社区适龄儿童入学。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梅岭街道办事处关于同意将沟头社区适龄儿童暂时纳入希信中心小学服务区就学的批复》(晋政梅〔2014〕22号)精神,沟头社区适龄儿童暂时纳入我校就学服务对象。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房产证》直接申请入学。
2.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优秀人才子女入学:符合《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晋委发〔2011〕7号)、《关于加快引进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晋委办〔2011〕43号)精神的入学对象凭人社局(公务员局)、教育局核准的《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表》(附件6)、户口簿及个人身份有效证件直接申请入学。
(2)规模企业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特指2014年在晋江纳税额5000万元及以上)专业人才(特指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且2014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的直系子女,可根据实际需要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个人完税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直接申请入学。
3.“扩招对象”入学
学校在完成片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须电脑派位(抽签)招收以下“扩招对象”。
(1)“拆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房产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过渡安置期内,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征迁协议》、《户口簿》申请入学。
(2)实际居住在小学片区内,拥有片区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学【仅凭房产享受“扩招”政策照顾的,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下同)】。
(3)实际居住在小学片区内,入学对象拥有片区户籍,父母(或祖辈)户籍不在片区内。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4)父(母)户籍在学校片区内,入学对象属外国户籍或国内片区外户籍(含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本部分入学对象凭《户口簿》、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申请入学。
父(母)、子女同属外国户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参照本款规定,凭出入境证件、体现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在父(母)梅岭辖区内的祖籍地、父(母)名下房产所在地申请入学。
(5)晋江市荣誉市民子女。本部分入学对象凭荣誉证书申请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按规定程序开展招生工作。学校成立招生领导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蔡娟娟
副组长:黄谋荣、蔡宝塔、蔡真美
成 员:施珊娜、庄美雅、洪碧莹、黄秀容
下设招生办公室:
主 任:蔡真美
副主任:施珊娜、庄美雅
成 员:庄炯伟、施珊娜、蔡小秋、陈萍萍、马达亚、施永建、黄秀容、谢秋红、吴素贞、吴珊珊、赖瑞坤、蔡美璇、张婉清、张青兰、朱培贤、曾惠屏、陈旭燕、蔡英咪、曾晓明、陈金莎
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招生方案》。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三)严格控制班额规模。要综合年检评估情况、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控制班生额。
(四)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学校在招生期间,公布咨询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
(五)加大招生监督力度。
专门成立招生监督组:
教育办监督员:吴玉婷、黄伯龙、蔡长兴、尤素治
社 区监督员:庄文华、蔡秋荣、庄垣伟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开《招生方案》、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注意事项:
1.如发现伪造相关证件或者伪造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户口簿、实际居住证明、亲子关系证明等)、或者瞒报已具有一年级学籍的儿童入学,取消入学资格并限期一个月内转学。
2.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希信中心小学招生领导小组联系或登陆学校网站。
联系电话:0595-85699184 85655184
学校网址:http://www.jjmlxx.com
监督电话:0595-85653971
七、其他
(一)本《方案》由晋江市梅岭街道希信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发文之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 1. 晋江市梅岭街道希信中心小学2015年一年级计划招生数
2. 晋江市梅岭街道希信中心小学就近入学申请表
3. 晋江市梅岭街道希信中心小学扩招对象申请表
4. 晋江市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升学)申请表
5. 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
6.晋江市梅岭街道希信中心小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记录单
7.晋江市梅岭街道希信中心小学2015年新生信息登记需携带材料
晋江市梅岭街道希信中心小学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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