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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玉)近日,辽宁省教育厅针对当前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再出新规,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课程计划执行情况、考试科目与次数、招生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问题作出严格规定,并将落实学生减负情况纳入中小学教师和班主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午间休息和下午自习加班加点或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校、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中小学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现象。要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除初中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随机抽取部分学生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测试,每学期不超过1次。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生,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
《中国教育报》2010年1月1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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