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6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海曙中心小学音乐教师教学准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5-13 08:5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海曙中心小学音乐教师教学准则

第一条:课前通读教材,在书案备课的基础上,必须进行范唱、伴奏、指挥等技能备课。
第二条:课前应对教学用乐器、音乐光盘、录音机等教学软件做好准备,教室布置力求整洁舒适,营造一个浓厚的音乐氛围。
第三条:上课后,音乐教师用音乐或是歌唱的形式进行师生问好,突出音乐课的音乐性。
第四条:课中教师重视、加强合唱教学,培养群体意识及协调、合作的能力。
第五条:在进行五线谱过程中,识读乐谱要与演唱、演奏、创造、鉴赏等教学内容密切结合。
第六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钱财。
第七条:教师对教学内容的选择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年龄和性别特征;要具有生活性、知识性和科学性。
第八条: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学法的指导;加强教法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音乐教学要坚持“艺术第一”的指导思想,确保学生真正的素质教育。
第十条:教师要关注个体差异与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确保每一位学生受益。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最新主题

GMT+8, 2024-12-22 21:42

绿色免费PPT课件试卷教案作文资源 中小学教育网 X3.2

© 2013-2016 小学语文数学教学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