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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作文 乌镇,虽不及丽江那样的宁静闲适,倒也算一个安宁的小镇。那里,桥上桥下,一切都是那么恬静:潺潺的溪水,轻快的小舟,行人缓缓的脚步......暖暖的阳光慵懒的洒在石子路上,街边精致的小店在阳光下显得如此特别。
我漫步在小路上。
忽然,一家开着暖色壁灯的小店吸引了我的眼球,是个寄明信片的小店。我走进一看,店门前趴着一只正在酣睡的小猫,店内布置的温馨而亲切,且弥漫着淡淡的咖啡香。如此悠悠然的环境感染了我,便有了这份闲情雅致,就走了进去,决定给南京的好朋友们寄几张明信片。刚准备提笔写字,转念间,我想起了自己最喜欢的旅行作家莫梵希习惯于在旅途中给自己寄各式各样的明信片留作纪念,我便改了主意,决定寄给自己。
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我挑了一张清新素雅的明信片,就坐下来,开始编写内容。写下“致亲爱的自己”后,一个念头在脑海里闪过。如果我让店主帮我几年后再寄出这张明信片,那岂不是更有意义?于是,便在“致”字后面加了“未来”一词。我是这样写的--致未来亲爱的自己:当你收到这封明信片时,差不多已经十八岁成人了吧,这是你曾经在乌镇写下的明信片,这张明信片记下了你四年前的天真与烂漫,希望你能珍藏。就这样吧,祝你幸福。
郑重的画下句号,郑重地贴上邮票,郑重地把它交给店主:“请帮我四年后再寄出,如果这家店还在经营的话。”
四年,一个未知的时间,或许四年后我已经忘掉了这封明信片,或许四年后我已不住在明信片上写的那个地址,或许四年后那家店已经不再经营,也或许四年后我能完好的收到它。总之,不管结局怎样,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也是寒假里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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