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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小结范文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和省司法厅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市司法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xx市XX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德纪办〔XX〕18号)和关于印发《XX年全市党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德纪办〔XX〕19号)精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具有xx司法行政特色的党风廉政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未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龙头”工程,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早谋划、早部署。一是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年初制定下发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19项具体措施,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明确提出坚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成立了以市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余党委委员为副组长,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目标。二是建立定期分析会制度。局党委坚持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市局党委在4月初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暨反腐倡廉工作会,传达贯彻全国、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厅长刘作明在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市局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并在年初分别与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和局党委委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处室与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和各分管领导、各处室,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全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果运用。坚持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把考核成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促进“一岗双责”的落实。
(二)增强责任,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局领导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一是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xx、平安xx”的切入点。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二是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督促、检查情况,做好反腐抓源头工作,坚持制度落实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三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围绕权利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力推行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四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委明确分工,做到责权统一。五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十二个不许》、《六条禁令》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做出廉洁自律承诺。六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内容、程序和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七是严格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继续认真实行“一支笔”签字制,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发生。八是认真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共发放问卷调查120余份,收回109份,并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到会指导。九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聘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对象等相关代表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监督员反馈信息,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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