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范文
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
今年以来,我局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应急办的大力指导下,按照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都办发[]229号)文件精神和我局制定的“抓基层、打基础,抓落实、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省、成都市和都江堰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应对突发事件主要涉及到因突发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全市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盐、食糖、饮用水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发生突变,要采取行政手段保障物资供应。通过努力,我局监管、防止突发公共事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主要商贸流通企业没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及安全事故,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二、应对工作及分析评估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成立了“商务局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局长杨水源任组长,分管领导吴枝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市场供应、家畜屠宰、酒类流通突发事件等应急管理,同时加大对各商贸流通、餐饮、再生资源、生猪屠宰、民爆、外资外贸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力度,各企业分别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商务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指挥体系。
(二)完善应急管理预案体系
我局把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作为抓好应急工作的基础,认真研究各类商务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加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及时编制了商务局《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物资储备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商务局应急管理制度》。这些应急预案从预警报告、应急启动、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责任到人,程序清晰,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市场信息监测
我局先后确定由予乐市场、荷花池市场、家美福超市、嘉诚购物、城市购物、郡守府等30余户重点企业为商务信息直报点,重点监测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库存数量、销售形势和价格走势等,定期上报市场商品供求监测统计数据,及时将重要商品销售流通分析材料上报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这些措施为确保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情况下保障市场供应创造了条件。
(四)切实做好应急物资保障
为切实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供应,结合商务工作特点,依据相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市场监测。编制了《都江堰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和《都江堰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定由都江堰市家美福超市、嘉诚购物中心、城市购物超市作为市级代储企业,由老邻居236家、红旗连锁15家、互惠超市11家、春熙商业6家、家美福超市4家,共计272家直营、加盟店作为乡镇级物资储备点。我市拟储备的救灾应急物资包括:速食食品(方便面、饼干、面包)、饮用水(纯净水、矿泉水)、日用品(卫生纸、毛巾、纸杯)、救灾用燃油(93汽油、0柴油)、其它物资(发电机、彩条布、应急照明灯、安全帽、电池、雨衣)等价值300余万元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
积极协调生猪养殖规模企业、重点生猪屠宰企业建立市级猪肉应急储备基地,目前,已确定辉润屠宰、祥瑞肉类加工、新鑫生猪屠宰、兴旺家畜屠宰、真诚屠宰、忠祥屠宰、卉景公司7家规模屠宰加工企业为猪肉供应应急储备企业。
(五)强化肉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在定点屠宰场(点)全面建立和推行屠宰畜源及出场肉品台帐管理制度、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肉品检验制度、举报投诉制度、统计监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实现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
二是严格肉品市场准入和购销货台帐制度,实行肉品安全协议准入制度、不合格肉品退市制度,坚决防止非定点屠宰场(点)出场的肉品、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
三是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屠宰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把家畜屠宰动态情况,上报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净化肉品市场。协同工商、动检、公安等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专项检查行动,通过多措并举,强化监管,保障了我市肉食品的安全。
(六)规范酒类流通市场
为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我局认真执行国家、省、成都市酒类商品管理法规,加强酒类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一是认真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全市酒类生产企业和酒类批发企业执行流通随附单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我市酒类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都能够按规定向下游企业、经营户开具规范的《酒类流通随附单》,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现象。
二是认真执行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要求我市各商场、超市、专卖店、酒店等经营场所摆放“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明示牌,并严格执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有关规定。
三是加强酒类流通监管,确保酒类市场安全。我局不断加大监督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保证消费者喝上“放心酒”,全年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案件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七)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
我局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管,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预防措施、应急设施等情况。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除隐患,保证了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
(八)认真开展商贸企业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我局多次组织人员对全市的商场、市场、超市、饭店、民爆、生猪屠宰等企业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检查治理。主要排查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大型商场、市场、超市、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配电室设备配备、门窗、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灭火器和安全标示等;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大型促销活动事先申报制度情况。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单位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九)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综合素质
|
|